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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网聊14岁女孩发不雅视频,逼迫女孩拍隐私照片获刑一年二个月

男子网聊14岁女孩发不雅视频,逼迫女孩拍隐私照片获刑一年二个月
2020年05月30日 17:24 新浪网 作者 界面新闻

  福建高院微信公号5月29日公布福建法院少年审判典型案例,其中一起为男子网聊14岁女孩发不雅视频,逼迫女孩拍隐私照片及手淫视频,获刑一年二个月。

  2018年11月,被告人余某霖(17周岁)通过网络认识被害人朱某(14周岁),之后两人确定恋爱关系。2019年2月,在余某霖前往柬埔寨务工期间,被害人朱某向其提出分手。后余某霖通过QQ聊天向朱某发送不雅视频,谎称该视频系其与朱某的不雅影像资料,并以散布该不雅视频为由,胁迫朱某与其继续保持恋爱关系,同时逼迫朱某拍摄数张隐私部位照片通过网络传送供其观看。

  同年5月至7月,余某霖先后三次通过QQ联系朱某,以散布其不雅照片为由,逼迫朱某拍摄数张隐私部位照片及手淫视频供其观看。2019年8月,被告人余某霖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余某霖通过网络聊天方式,威胁他人自拍隐私部位照片及自行实施猥亵行为的视频供其观看,其行为已构成强制猥亵罪。

  法院认为,被告人余某霖作案时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具有法定从轻处罚的情节;但本案被害人系未成年人,其又具有从重处罚的情节;以上量刑情节,结合被告人系通过网络威胁被害人自行实施猥亵行为,与对行为人身体上有直接接触的猥亵行为有所区别,在量刑时予以综合考虑。据此,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认定被告人余某霖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宣判后,被告人余某霖当庭表示认罪,没有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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