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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柳州、莒南等多地儿童被拐?警方通报显示都是误会

衡水、柳州、莒南等多地儿童被拐?警方通报显示都是误会
2020年05月31日 10:15 新浪网 作者 界面新闻
衡水、柳州、莒南等多地儿童被拐?警方通报显示都是误会

  衡水公安微信公号5月30日发布警情通报,回应5月29日晚网传“两男两女在唐奉广场偷小孩”热门视频一事:调查发现,5月29日下午18时左右,深州市某中学4名学生在唐奉村广场玩耍,遇到该村7岁男孩杨某某,见小孩非常可爱,遂一起玩耍。唐奉村刘某某看到后,电话叫来杨父并告诫其注意孩子安全。杨父与同时在场的温某某误以为4名学生是“偷小孩”的,在没有核实情况真伪情况下录制“偷小孩”视频,并在快手平台发布,造成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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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温某某、杨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二人对自己发布不当言论的行为感到后悔,并表示今后不再发布谣言信息。

  @柳州网警巡查执法 5月29日发布警情通报,回应网传“柳工颐华城有一女子拐带小孩”事件,经调查,发现发布不实信息的网民为欧某,欧某称其出于好意提醒朋友注意看管好小孩,故在微信群发布疑似偷小孩女人的照片,并在微信群中称图片上的女子要拉走别人家的小孩。而图片中被指认疑似拐带小孩的女子为罗某,罗某于2020年5月26日20时许前往位于柳工颐华城的建设银行办事,途中有一名3岁左右的小孩碰到她,被小孩的家长认为其意图拐卖小孩,罗某否认后随即离开。鉴于欧某发布的不实信息尚未造成严重社会恐慌,柳南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告知其转发相关虚假信息要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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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沂网警巡查执法 5月29日发布警情通报,回应网传“莒南有人疑似要拐卖儿童”,经调查,2020年5月27日,莒南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接辖区居民刘某报警称:在莒南县东环路其经营的汽车烤漆厂附近发现有人疑似要贩卖儿童,正在周围转悠,形迹可疑,请求出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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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警后,莒南县公安局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进行核查处置。经查,当日上午9时许,十字路街道朝阳社区居民张某英外出经过报警人刘某所经营的烤漆厂门口时,与在此处独自玩耍的刘某的儿子打招呼并聊天,随后刘某的儿子回家后张某英离开。刘某怀疑张某英疑似拐卖儿童人员,随后截取张某英与其儿子在厂房门前聊天过程的监控视频画面后发送到微信群内,造成不良影响。

  衡水公安提示:

  《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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