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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12岁女童险些命丧车轮,公交公司:与伤方要求赔偿标准差距过大协调失败

张家界12岁女童险些命丧车轮,公交公司:与伤方要求赔偿标准差距过大协调失败
2020年06月13日 16:22 新浪网 作者 界面新闻

  据“微张家界”微信号消息,张家界市公共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发布关于5·29交通事故情况的说明。

  5月29日下午,湘G16032公交车在城区人民中路公交站台停车下客后关闭车门时,不慎将其从车上下来的一名小学生乘客背在背包中的水壶带(外露)夹住,在起步继续向前行驶的过程中,将乘客摔倒在地,造成乘客受伤的交通事故。

  伤者方报警,同时投诉到公交公司,得知情况,公交公司与伤者方取得联系,商议进行善后处理,伤者已于第二天恢复上学(检查费、治疗费伤者家属垫付,本费用我司随时可以支付)。公交公司没有隐藏事实逃避责任的行为,也不存在驾驶员逃逸行为。

  6月1日,交警一大队对本起事故下达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事人湘G16032公交车驾驶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承担此起事故的全部责任,乘客当事人无责。6月1日交警部门协调组织事故损害经济赔偿,第一次协调失败;2日、10日双方两次再到交警部门协商损害经济赔偿,因伤方主张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差距过大,第二次、第三次协调失败。

  关于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国家有法定标准,公司只能依法赔偿,不能接受远高于法律标准的索赔。公交公司声明:公司愿意与伤方依法协商赔偿事宜,同时接受其他包括司法程序解决问题。

  在此通过媒体,向因湘G16032公交车驾驶员过失,造成受伤的小学生及亲属表示深深的歉意。公司将对违法肇事的驾驶员,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处罚,召开事故分析会,举一反三,吸取教训,教育其他驾驶员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

张家界12岁女童险些命丧车轮,公交公司:与伤方要求赔偿标准差距过大协调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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