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巴林左旗纪委监委消息,2019年9月,林东第一小学副校长程某华在为其儿子举办婚礼期间,违规收受管理对象礼金5900.00元。程某华身为中共党员、林东第一小学副校长,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影响了党的形象,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2020年6月,经中共巴林左旗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程某华同志党内警告处分,对违纪资金进行收缴。
特别声明:以上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观点或立场。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表后的30日内与新浪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