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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一“保护伞”被提起公诉,多次收受他人财物且数额特别巨大

杭州市一“保护伞”被提起公诉,多次收受他人财物且数额特别巨大
2020年07月08日 15:43 新浪网 作者 界面新闻
杭州市一“保护伞”被提起公诉,多次收受他人财物且数额特别巨大

  浙江检察官方微信号7月8日消息,2020年7月7日,杭州市奥体博览城建设指挥部原党委委员、副总指挥郝大龙受贿、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经杭州市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临安区检察院向临安区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郝大龙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起诉书指控:2008年至2018年,被告人郝大龙先后利用担任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建中心主任、管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便利,在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工程施工、工程款结算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04年以来,被告人郝大龙在先后担任杭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下沙派出所所长、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大队长、城建中心主任、管委会副主任等职务期间,与黑社会性质组织领导者关系密切,频繁接受宴请、赞助及收受财物,纵容该黑社会性质组织违法犯罪,为其充当“保护伞”,依法应当以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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