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广东卫健委通报,广东汕尾陆丰市在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监测中,排查发现1名新冠肺炎核酸阳性人员,经省市卫生健康部门判定,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患者为女性,41岁,陆丰市南塘镇人,深圳超市员工。8月6日携带3名子女搭乘深圳至陆丰的大巴车回陆丰南塘镇。7日起出现病症,12日就诊。汕尾市对大巴车同乘人员、患者居住地居民、就诊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共3184人进行核酸检测,已出结果1105人,其中3人(均为患者家属)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结合其临床表现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此后,深圳卫健委通报,深圳已采集重点人群样本1730份,生活和工作环境样本2140份。经排查,2人(男性、女性各1人)核酸检测阳性,其他均为阴性。该2例阳性人员均在罗湖区水贝盒马鲜生超市工作,分别居住在罗湖区和龙岗区,现已被送至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隔离观察,其所住楼栋的居民已接受医学观察和核酸采样检测,相关场所已进行消杀,各项有关疫情防控工作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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