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ST康美公告,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书面发函询证,截至目前,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控股股东等与易林投资已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表决权让渡协议》,本次托管的目的为助力公司纾困、维持公司生产经营稳定,但本次表决权让渡不构成任何意义上的股份转让、股份代持或委托持有且易林投资不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资产负债情况进行承诺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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