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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普宁市水利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黄楚武被“双开”

广东省普宁市水利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黄楚武被“双开”
2020年09月11日 23:24 新浪网 作者 界面新闻

  普宁市纪委监委微信消息,日前,经普宁市委批准,普宁市纪委监委对普宁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黄楚武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黄楚武在先后担任普宁市下架山镇党委书记、普宁市水利(务)局局长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违反工作纪律,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发生企业非法抽水和流沙新河环境污染事件;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严重违反家庭美德。严重违法行使职权,非法处置、低价转让镇政府资产,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及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涉嫌滥用职权罪;利用其职务便利,在公共资产处置、工程承建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罪。

  黄楚武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宗旨意识淡薄,背弃初心使命,为政不廉,甘被围猎,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变为谋取私利的工具,擅权妄为,利欲熏心,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构成严重违纪、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情节特别严重,性质特别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普宁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普宁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黄楚武开除党籍处分;由普宁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款物随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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