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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景山区区长到北京一中院出庭应诉

石景山区区长到北京一中院出庭应诉
2020年09月19日 09:19 新浪网 作者 界面新闻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19日消息,2020年9月18日上午,北京一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上诉人宋某不服被上诉人北京市公安局石景山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及被上诉人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一案。北京一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马来客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赵锋、范术伟共同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北京市石景山区委副书记、区长李新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据悉,自2020年7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实施以来,此案是北京一中院开庭审理的首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庭审当天,北京市人大代表朱建岳、赵五,北京市政协委员李凤芹以及部分石景山区政府工作人员现场旁听了庭审。石景山区政府内设机构、工作部门多名工作人员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全程观摩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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