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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江干区通报2起党员干部醉酒驾驶典型问题

杭州市江干区通报2起党员干部醉酒驾驶典型问题
2020年10月24日 08:50 新浪网 作者 界面新闻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10月24日消息,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切实增强全体党员干部法纪观念和守法意识,强化警示教育,杭州市江干区纪委区监委通报2起党员干部醉酒驾驶典型问题:

  1、江干区住建局九堡房管所原副所长王洪波醉酒驾驶问题。2020年1月20日,王洪波违反道路安全交通法的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沿之江东路由西向东行驶至五堡处时被查获。经检测,其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126.4 mg/100 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2020年3月,江干区人民检察院认为王洪波犯罪情节轻微,悔罪态度良好,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2020年9月,王洪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政务撤职处分。

  2、江干区丁兰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周彩玉醉酒驾驶问题。2019年11月18日,周彩玉违反道路安全交通法的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天鹤路丁桥路口东100米处被查获。经检测,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79.5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2019年12月,拱墅区人民法院判处周彩玉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2020年5月,周彩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按规定降低工资薪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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