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网站10月29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346号》,公告称,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注册办法》规定,经审查,批准山东华宏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等14家单位申报的狂犬病灭活疫苗(r3G株)等4种兽药产品为新兽药,核发《新兽药注册证书》,发布产品试行规程、质量标准、说明书和内包装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别声明:以上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观点或立场。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表后的30日内与新浪网联系。
农业农村部网站10月29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346号》,公告称,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注册办法》规定,经审查,批准山东华宏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等14家单位申报的狂犬病灭活疫苗(r3G株)等4种兽药产品为新兽药,核发《新兽药注册证书》,发布产品试行规程、质量标准、说明书和内包装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