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绥棱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2月27日,绥棱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发布《关于恢复个体诊所营业的公告》。
《公告》提到,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常诊疗需求,经研究决定,有序恢复个体诊所诊疗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各个体诊所要做好环境消杀、员工培训等准备工作,经验收合格的可于3月1日起全面恢复营业。
2.个体诊所的从业人员需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方可上岗。工作人员每日进行健康监测,发现体温异常的禁止上岗。诊所内要设置应急隔离室。
3.患者扫龙江健康码、测温、戴口罩之后方可入内就诊。诊所不得对感冒、咳嗽、发热、腹泻等患者进行治疗,如发现此类患者,立即引导至应急隔离室,并向卫健局报告。诊所不得销售退烧止咳和抗病毒类药物。
4.各诊所须严格遵守《绥棱县个体诊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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