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氏股份10月15日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暨董事长温志芬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1亿元(含)。回购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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