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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降大狗:一场吃瓜群众无故受罚的含冤史

天降大狗:一场吃瓜群众无故受罚的含冤史
2018年11月27日 19:34 新浪网 作者 俨道律师事务所

  天降大狗,砸瘫了一个受害者,坑惨了一整栋的吃瓜观众。

  2018年4月15日,广州市白云区一栋厂房下,一条大狗从天而降,47岁张女士被砸成高位截瘫。高昂的医药费无人认责,张女士苦于难寻够主,无奈将整栋楼整栋楼的房东和租户告上法庭。

  将狗抽象化,这起纠纷案件就可以同一般的高空坠物、高空抛物伤人事件视为是一样的法律关系。

  高空抛物现象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高空坠物致人伤亡在法律界早已是老生常谈,当年重庆掉过烟灰缸、广州掉过瓷片、深圳掉过玻璃等等比比皆是因为在高空抛物事件中存在难以取证、肇事人身份难以确定、肇事人未成年等问题,使其案件的调查,事后赔偿、追责问题能否妥善处理分别给城市管理,立法部门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带来不小挑战。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也就是说在本案中,如果能够找到狗主,自然要由狗主承担责任,但是找不到狗主的话,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所涉事楼层住户都要承担连带的补偿责任对原告张女士所受损失予以平均补偿这里用的是补偿而非赔偿,就是因为不能确定责任人,但又确实有嫌疑。

  所以住户能够免责的途径有两个:

  其一是找到能够证明自己不是狗主,否则就只能成为掏钱的补偿者。

  其二,所以对这楼住户来说当务之急不是含冤而是赶紧把狗主找出来。可以报警,由公安调取监控、逐户查找,再找不到,只能集体赔。

  

天降大狗:一场吃瓜群众无故受罚的含冤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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