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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岁小孩入编高校吃公款,教师获利200余万,学生也成敛财工具

3岁小孩入编高校吃公款,教师获利200余万,学生也成敛财工具
2020年11月27日 09:02 新浪网 作者 东瓜执事

  近日,浙江某法院审理了一起高校干部贪腐案:2016年5月,陈某任职某高校办公室主任兼实验室主任满一年,他每天都在琢磨如何从学生身上谋利,旅游时想到了一个“好主意”:用公款带全家人出去玩,于是就把自己的父母、妻子、小姨子和三岁的儿子伪造成了高校外编人员,将外出的机票、住宿费等通通报销。这么做了4年,他用这个方式累计骗取公款10.6万。

  

  不光如此,他还“借名生钱”,通过44名在校学生的个人及银行卡信息,陆续向他们发放了33.9万元劳务费,而后又从学生那里把这笔钱收回去,他用这种方式非法占用公款214.8万元,在招标过程中,为他人提供便利收取回扣,获利14.85万元、1万美元。

  今年5月,他开始接受调查,7月被开除公职和党籍,10月底,因为贪污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30万人民币。

  学校应该是一片净土,这样孩子们才能够更好地成长,但在现实中,这样的案例可真的不少,仅2016年一年,中国高校系统内就有超过50人因为贪腐问题被调查,其中不乏同济大学、天津大学、吉林大学等知名院校。讽刺的是,吉林大学前脚刚刚成立了廉政教育中心,试图将其打造成反贪腐示范基地,第二年某部长就因为贪腐被组织调查。

  

  之所以会如此,和高校主要领导的权力过大有着分不开的关系,事实上他们的权力边界早就超出了教育领域,从人事任免、基础设施再到科学研究,都需要领导的审批,而审批这个环节,是滋生腐败的温床,意志力不坚定的人,就容易被利益所诱惑。

  近些年来,高校纷纷扩招,基建项目不断上马,从招投标到发包分包,再到验收和工程款给付,充斥着“潜规则”,为了获得工程项目,部分开发商甚至还把行贿资金列入了支出预算中,让行业内的不良价值观侵染了高等教育。

  调查研究显示,高校贪腐案中,被告人年龄在56岁到60岁的人占比为40%,远高于其他年龄段,这也符合通常所说的腐败的“59岁现象”,他们也被“退休了就可以安全着陆”的思想所影响,认为可以趁着最后几年捞一笔就跑。

  

  高校内不正之风盛行,最终受害的还是学生和教育本身,《人民的名义》校园足球篇里,绰号为小皮球的陈东身为反贪局局长的儿子,却认为贪污腐败是正常现象,称在学校内没钱就办不了事,表示背课文过不了的时候,可以给课代表塞5块钱,让他放一马,孩子的世界像是白纸一般,色彩都是被大人描绘上去的,象牙塔变成了这样,只能说明大人的世界确实出了问题。

  想要让电视剧中的情节不要在现实中上演的话,需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让高校的领导们不要忘记自己的初心,要始终铭记学校应该是为学生和教育服务的,国家的财政拨款要用在学生身上,学生是一个个活生生的人,他们渴望着美好的未来,而不是某些人眼中谋财的工具。

  

  想要从根本上治理贪污腐败,不是要让相关人员“不敢贪”,而是要让他们“不想贪”,可以适当地提高高校干部的薪酬,使其获得的酬劳和学位以及工作强度相匹配,传统的人情文化也为贪腐创造了机会。

  因此,对人情文化进行法律上的限制也可以起到遏制贪腐的作用,没有约束,就不会有敬畏之心,对于请人吃饭、人情送礼等变相行贿手段,也可以纳入到法定贪腐情节中,让大众对于相关行为产生合理的认知,从而震慑那些有不轨之心的人。此外,也可以通过分化高级领导权力的方式来制止贪腐,加强监督,让高层领导之间相互监督。

  大家是如何看待这个问题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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