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保山市检察系统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工作要求,以稳进、落实、提升为总基调,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在全省检察机关执法业绩考评中,过去两年排名B类地区第一名。
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15至2018年,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7402人,提起公诉10966人。市院原公诉部门被省表彰为“云南省第三轮禁毒人民战争先进集体”。市院未检处被评为“云南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云南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优秀团队”。
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2015至2017年10月自侦部门转隶时,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206件257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395万元。3名干警获评“全国检察机关侦防能手人才”,《保山市交通系统职务犯罪情况调查》获评全省“十佳调查报告”。
强化诉讼活动法律监督。深入开展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市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办理的于某某土地确权行政纠纷申诉案获得改判,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首届民事行政检察“百优案件”。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促政府收回欠缴资金约1.56亿元。
坚持不懈加强自身建设,夯实检察工作发展根基
全面推进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市院机关党委被命名为“机关党建工作示范点”,昌宁县院被授予“全国模范检察院”称号、连续三届被表彰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党总支被授予“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5个基层院均被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
深入推进机关精神文明建设。2017年11月,市院被表彰命名为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市院、腾冲、昌宁院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石清佩同志被最高检追记一等功、被评为2013年“云南十大法治新闻人物”;段德荣家庭被表彰为全国“最美家庭”;张桂琼被最高检荣记个人“一等功”、获评首届“云南省最美检察人物”。
大力强化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注重检察队伍司法办案能力素质的提升,先后有28名检察人员被评为“十佳公诉人”“十佳办案能手”等省级以上业务能手。市院司法警察支队、昌宁县院司法警察大队被表彰为全国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编队管理示范单位”。
坚持狠抓检务保障建设,创新科技应用助推规范化
深入实施科技强检战略。建成了司法鉴定中心,充分利用检察网络信息系统及办公自动化系统、检务保障系统、机要通道等网络办公办案平台,实现了现代信息技术与检察工作的有效融合,市院被高检院评为“全国科技强检示范院”。
大力加强执法保障设施建设。多方争取筹措资金9998万元,新建市院专业技术用房和部分基层院的办公办案用房。建成了条码化赃、证物保管室,以及标准化的机要密码机房、监控全覆盖的安防系统、执勤考勤门禁系统。2018年,建成全省首家功能齐全的司法警察训练基地。
积极加强后勤保障设施建设。加强机关办公区、办案区、生活区的规范化、人性化建设,建成篮球场、羽毛球场、健身房以及干警餐厅、招待室、理发室、淋浴室等基础设施,既方便了上下级院出差办案干警的工作生活,又营造了拴心留人的工作环境。
坚持服务民生工作大局,保障保山经济社会发展
打造了集20余项检察业务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服务”检务大厅,2019年升级为“12309检察服务中心”,零距离服务群众。被评为云南省首家真正意义上的“阳光检务大厅”,被命名为云南省“巾帼文明岗”。
出台了保障和服务“园区”建设、企业发展、“三农”工作三个实施意见,开展各类民生专项检察活动,建立驻保山市工贸园区检察室,全力护航保山经济社会发展。
积极参与扶贫攻坚工作。多渠道争取资金5000余万元、项目70余个。其中,市院争取和协调扶持资金2337万元,单位公用经费投入358970元,帮助大岭岗村改善基础设施、发展产业、培育致富带头人。
张丙海 白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