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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千年来哪有花木兰?只有一地金莲

一千年来哪有花木兰?只有一地金莲
2020年09月15日 19:40 新浪网 作者 成都商报谈资

1

  不管迪斯尼的花木兰再怎么不好看,至少是坚决忠于语文教科书原著的。在一个幼升小小升初初升高的艰难十二年里,花木兰同学上马赴戎机、下马照铁衣,无论如何没有暴露自己的女性身份。而比肩男性起码的前提条件,就是不虐待自己的脚,毕竟裹脚布是没法当软鞭用的。

  花木兰是幸运的,那个风吹草地见牛羊的南北朝年代不要说缠足,就连“金莲”一词都刚刚才出现在诗句里。鲍照诗“绣桷金莲花”(《代陈思王京洛篇》),金莲真的是金色的莲花,就像菊花真的一度只是菊花。王维李白杜甫白居易,一群盛唐大诗人都没有在有感而诗时口吟“金莲”的前科。差不多直到李商隐的外甥韩偓那里,才有了“罗袜金莲何寂寥”(《金陵》)的并用,作为女子纤足代称的“金莲”从此开始进入中国文学史。

  韩偓当然不知道,自己的诗句是中国女性缠足时代的序曲。他死后一百多年,北宋的宫中开始兴起用布缠足,但此时的缠法只是把二三四五脚趾裹得向大脚趾看齐,造就双足尖尖的视觉印象,远不及后来的变态程度。当苏轼写《记承天寺夜游》“但少闲人如吾两人耳”的公元1083年,元丰年间的宋神宗宫女们正在忙着追求缠足的新时尚。

  缠足的时尚一定是自上而下、由贵而贱普及的。苏轼除了写《念奴娇·赤壁》,也写《菩萨蛮·咏足》:

  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踪。

  偷穿宫样稳,并立双趺困。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

  莲步,是小脚的步伐;宫样,是宫里的小鞋。宫中府中的新玩法,也就这样普及到了民间。此后文人的字里行间只有翘着小脚儿的潘金莲,没有了像风一样奔跑的花木兰。

2

  以小脚为美本来也没什么,但当整个社会都统一将“小”视为女子的关键甚至是唯一审美标准之后,就难以阻挡这审美需求向道德需求蜕化。蒙古人刚刚南下时反对妇女缠足,但成为中央政权建立元朝后,却给中原女子的缠足点赞。元朝陶宗仪《南村辍耕录》记载,“妇女人人相效缠足,并以不为者为耻。”

  一旦上升到孰荣孰耻的道德层面,不缠足就成了道德败坏的下流标志。朱元璋打败张士诚后憎恨其旧部,把他们的家眷编为丐户,下令男不许读书、女不许缠足。是以到了明朝,缠足终于彻底普及到全国,成为社会地位、贵贱等级的重要标志之一。

  脚不大于三寸才能叫金莲,三寸至四寸只能叫银莲,四寸以上就只配铁莲了。一部《水浒》里,漂亮的美女几乎人人都拥有一双金莲:

  被鲁达拯救了的金翠莲,“纤腰袅娜,绿罗裙微露金莲。”

  被宋江怒杀了的阎婆惜,“金莲窄窄,湘裙微露不胜情。”

  被张都监用于色诱武松的玉兰,“纤腰袅娜,绿罗裙掩映金莲。”

  还有被宋徽宗深深眷恋的李师师,“行处金莲步步娇。”

  唯一的例外可能要算一丈青扈三娘。因为要上马提刀砍人,所以实在没法缠足,白辜负了一副漂亮脸蛋。至于母夜叉孙二娘和母大虫顾大嫂,外号都已经如此震耳欲聋直逼李逵,也就没必要再像潘巧云一样裹脚了。至少在施耐庵一路行文写来,一双缠足的小脚一定是美女的标配,即便例外也例外得有限。

  当然还有堪称第一女主角的潘金莲。《水浒传》里只写她“尖尖的一双小脚儿,正跷在箸边”,到了《金瓶梅》才详细解释了名字的原由,“自幼生得有些姿色,缠得一双好小脚儿,所以就叫金莲。”

  又何止潘金莲?西门庆的妻妾们,没有不是一双小脚的。三房孟玉楼,“缃裙露一双小脚,周正堪怜”;六房李瓶儿,“露一对红鸳凤嘴尖尖翘翘小脚”;潘金莲房中被他收用的庞春梅,“身段儿不短不长,一双小脚儿。”没有一双小脚,西门大官人再好色也怕是提不起性致来。

  甚至还有脚比潘金莲更小的来旺媳妇宋蕙莲,她出身贫贱,爹是卖棺材的宋仁。她原来被卖在蔡通判家作使女,犯了事出来嫁给了厨子蒋聪,蒋聪被人杀死后又跟了原先就勾搭上的仆人来旺。就这样一个出身底层、不守贞节的仆人老婆,因为脚比金莲还小,喜得西门庆大为赞叹、惹得潘金莲大为恚怒:

  (蕙莲)道:“冷合合的,睡了罢,怎的只顾端详我的脚?你看过那小脚儿的来,象我没双鞋面儿,那个买与我双鞋面儿也怎的?看着人家做鞋,不能够做!”西门庆道:“我儿,不打紧,到明日替你买几钱的各色鞋面。谁知你比你五娘(潘金莲)脚儿还小!”妇人道:“拿甚么比他!昨日我拿他的鞋略试了试,还套着我的鞋穿……”

  即便身份不如、贵贱有别,但只因有一双更为出色的小脚,宋蕙莲便有傲人的资本。因为在兰陵笑笑生的同时代男人眼里,女人脚的大小甚至比脸还重要。

3

  金莲作为东土美女的绝对标配,甚至连西牛贺洲的妖怪们都心向神往——至少吴承恩觉得小脚对妖怪而言也是天经地义,要想吃唐僧先去学人裹个脚。《西游记》里的白骨精,一出场就是“湘裙斜拽显金莲”;牛魔王的小三玉面狐狸被孙悟空惊吓了,“没好步乱躧金莲,战兢兢回头便走”;想跟唐僧成亲的含情脉脉老鼠精,也是“一对金莲刚半折,十指如同春笋发。”

  身为一国之君的西梁女王,“柳腰微展鸣金珮,莲步轻移动玉肢”,把一旁的猪八戒看得口水滴答心如鹿撞。同样的莲步还来自于牛魔王的发妻铁扇公主罗刹女,一听牛魔王来家了,“急移莲步,出门迎接。”但不管以上林林总总,都不及猪八戒在盘丝洞温泉边遇到的七只蜘蛛精:

  留给唐僧的第一印象,就是“摇拽缃裙,半露出金莲窄窄。”

  踢起气球来香汗淋漓,“翠袖低垂笼玉笋,缃裙斜拽露金莲。几回踢罢娇无力,云鬓蓬松宝髻偏。”

  捉住唐僧要先去洗澡了,“钗头翘翡翠,金莲闪绛裙。却似嫦娥临下界,仙子落凡尘。”

  等到在濯垢泉边准备下水时,就来到了《西游记》中少有的限制级画面,“肚皮软又绵,脊背光还洁。膝腕半围团,金莲三寸窄。”

  浓墨重彩翻来覆去地描述小脚,不过因为小脚确实是吴承恩时代的美女核心标识,就算是八只脚的蜘蛛也一样。虽然蜘蛛缠起足来比人更麻烦——但麻烦归麻烦,要想美,就算是蜘蛛也得缠。

  虽然缠足已经缠了几百年,但直到明末,都还是大脚趾跟其他脚趾在一个平面的侧缠。到了清朝,开始变本加厉地出现了把二三四五脚趾往脚底板逼的折骨缠,终于造就了持续终生的畸形。其实满清入关,倒是禁止汉人缠足的。但既然男人已经剃发留辫更衣冠,那为了要保持一点民族特色文化,缠足也就比以往更坚定地保留下来了,也就是所谓的“男降女不降”。因为外来夷狄不想我们做的,一定是华夏文明引以为傲的精华。

4

  汉人要缠足,即便立法也禁止不了,所以康熙七年之后也就不禁了——但直到满清垮台,旗人都是禁止缠足的。也因为如此,《红楼梦》里面的大观园,几乎见不到裹脚布。在旗人文化里长大的曹雪芹,从小就活在一个家中女性无论贵贱都不缠足的世界。尤其金陵十二钗中的王熙凤,整天风风火火走进走外,缠了足又哪能走得这样快。

  虽然曹雪芹写《红楼梦》刻意模糊了缠足的细节,但几处似乎不经意的描写,还是露了一些端倪,比如他写尤三姐的娇媚:

  “这尤三姐松松挽着头发,大红袄子半掩半开,露着葱绿抹胸,一痕雪脯.底下绿裤红鞋, 一对金莲或翘或并,没半刻斯文.两个坠子却似打秋千一般。”(六十四回)

  然后是尤二姐进大观园,贾母要细细地看一看:

  贾母细瞧了一遍,又命琥珀:“拿出手来我瞧瞧。”鸳鸯又揭起裙子来.贾母瞧毕,摘下眼镜来,笑说道:“更是个齐全孩子,我看比你(指熙凤)俊些。”(六十九回)

  齐全孩子是不缠足的孩子?不缠足的大脚孩子是傻大姐那样的粗笨丫头,“原来这傻大姐年方十四五岁,是新挑上来的与贾母这边提水桶扫院子专作粗活的一个丫头。只因他生得体肥面阔,两只大脚作粗活简捷爽利。”所以齐全孩子,只能是指缠足的孩子。

  还有名列金陵十二钗又副册首页的晴雯,“那晴雯只穿葱绿院绸小袄,红小衣,红睡鞋,披着头发,骑在雄奴身上。”(七十回)

  清人徐珂在《清稗类钞·服饰类》中说:“睡鞋,缠足妇女所著以就寝者。盖非此,则行缠必驰,且借以使恶臭不外泄也。”所以说睡鞋就是缠足女子睡觉时所穿之鞋。晴雯死后,宝玉为她写的《女儿芙蓉诔》中也说“捉迷屏后,莲瓣无声;斗草庭前,兰芽枉待”——明清时期,一双天足不可能被称为莲瓣。

  曹雪芹把尤二姐、尤三姐、晴雯三个人拿出来专列,用意恐怕并非是要仅仅只显示此三人缠足,反而是要通过这三人的缠足,造就宁荣二府中女子皆缠足的印象,就像几乎没有人意识到宝玉其实拖着一条大辫子。毕竟小说是给清朝读者看的要考虑大众接受度,在皆以缠足为美的氛围里,即便满清旗人妇女也有违禁偷偷学汉人一样缠足的。曹雪芹固然尊重女性,但要说他已经意识先行到以缠足为耻,怕也是以现代人之心来妄度古人。

  反正到了清朝,汉人女子除了岭南客家等个别地区外,能缠足的早就都缠足了,即使行动不便、外观畸形——但时代就是以此为美更为荣的,一如欧洲的束腰和非洲的割礼。不缠足的宝钗一时兴起扑蝴蝶,已是当时精英女性运动能力的极限。曹雪芹歌颂的钗黛湘菱再美,也终究只是弱弱的静态美。这样的国度哪容得下一个奔跑自由如风的花木兰?要找只能去一千多年前的唧唧复唧唧里找。

  如果一个民族接近一半的人口,几乎都是从小开始就戕害自身,那持续数百年来一代一代生理和心理上的变态,怕也早就多多少少地融进了基因里。要去除,一个世纪的时间未必足够。毕竟脚上看得见的裹脚布容易扔掉,而颈项上看不见的束缚难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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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木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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