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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必优非SA-8菌株能够达到食品级燕窝酸的标准和规定吗?

嘉必优非SA-8菌株能够达到食品级燕窝酸的标准和规定吗?
2023年09月25日 16:25 新浪网 作者 食品时讯

  卫健委关于乳木果油等10种新食品原料的公告

  毋生龙向中国网财经记者表示,“SA-8菌株申请了专利保护,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和中科鸿基共同持有SA-8菌株,未提供任何第三方使用。”这也就是说,包括嘉必优在内的其他厂家生产的食品级燕窝酸所用菌种理论上不是SA-8菌株。

  

  进一步说,嘉必优如果使用了SA-8菌株就涉嫌盗窃了中科鸿基的专利技术,那么,有没有可能嘉必优使用了非SA-8菌株但却仍然能够达到食品级燕窝酸的标准和规定呢?

  根据2018年发布的《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新食品原料技术审评机构负责新食品原料安全性技术审查,提出综合审查结论及建议。新食品原料应当经过国家卫生计生委安全性审查后,方可用于食品生产经营。

  对此,中国网财经记者对国家卫健委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进行了采访,对于记者提到的能否验证非SA-8菌株号的燕窝酸,作为新食品原料安全性的问题,主管新食品原料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做了通用的政策解读。他向中国网财经记者表示,新食品原料公告里会规定相应质量规格等要求,有生产工艺的简单描述。比如唯一的或者很关键的程序和指标,会在公告中标出来。并且,他表示,“生产单位提交什么资料,我们就审查什么资料,不会对审查公告内容进行外延,也不会对它进行推演和替换”。

  根据该工作人员的说法,作为新食品原料的燕窝酸在前述卫健委的《关于乳木果油等10种新食品原料的公告》中描述得十分清楚,仅仅应该经大肠埃希氏菌(菌株号SA-8)发酵、过滤、灭菌、水解、提纯等工艺制成。

  同时,《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新食品原料生产单位应当按照公告要求进行生产,保证该原料的安全。卫健委在对《乳木果油等10种新食品原料的公告》中对N-乙酰神经氨酸的解读时提到相同的表述。

  

  卫健委解读《乳木果油等10种新食品原料的公告》

  上述主管新食品原料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也向中国网财经表示,“我们管理规定上有一条,批准公告中的新食品原料作为原料生产,要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确保食品安全。公告的相关要求,指的就是用的关键的酶或者工艺程序,一些中间物不具有替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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