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严厉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违法犯罪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我们定期将拒不履行日照两级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予以公开曝光,并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
市中级人民法院严正公告,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 《关于建立和完善执行联动机制若干问题的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 以及日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 等相关规定,失信被执行人将受到惩戒。
市中级人民法院责令失信被执行人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全部义务后,可向法院申请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信息。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向人民法院提供失信被执行人执行线索。
(来源 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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