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徐艳
7月6日下午,东港区市场监管局曝光了多个因收费不合理被业主投诉的小区物业,其中一家小区的物业服务公司仅2020年上半年就因沿街停车场收费、燃气报警器收费不合理等问题被业主投诉了71次。
记者看到,此次东港区市场监管局曝光了11个小区的物业服务公司,其中蓝天尚东区被投诉71起,莱顿小镇被投诉24起,林海小区被投诉10起,安居尚美城被投诉7起,安泰德润福临被投诉7起 、西班牙公馆被投诉5起、京泰盘龙湾被投诉5起 、秦楼街道南王家村安置生活区被投诉3起 、德文公寓(学海路)被投诉2起、浮来春公馆被投诉1起、齐城荣安被投诉1起。
这11家物业公司被投诉的原因有多种,大部分原因是沿街停车场收费和物业费垃圾处理费太高等问题。东港区市场监管局在接到投诉后,通过对情况的细致调查,依据相关规定进行了妥善的处置。
为了避免因收费问题被投诉,东港区市场监管局提醒物业服务企业要及时公布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及时将涉及业主利益的政策规定告知业主。当业主对收费提出质疑时,应及时主动与业主沟通,听取业主意见,规范收费行为,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建议业主学习了解物业收费管理的相关规定,遇到问题时,第一时间与物业公司沟通、协商。当遇到价格纠纷时,注意留存证据,及时拨打12345投诉举报。
据悉,2020年上半年,东港区市场监管局共受理价格投诉638起。下一步,东港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格依据法律法规,运用消费调解、行政约谈、执法办案等手段,规范价格行为,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以下为曝光的典型案例:
蓝天尚东区(被投诉71起)
01 物业服务公司
日照市顺和物业有限公司
02 投诉问题
处置情况
1.沿街停车场收费不合理(66起):
该停车场属于市场调节价停车场,收费标准由经营者自主制定,且已通过公示牌公示收费价格。住宅业主投诉主要是针对该停车场产权归属的问题,我局已建议政务服务中心转交警、住建、规划等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2.燃气报警器收费260元不合理(4起):
按照日照市规划建设委和日照市公安局联合发文要求,管道燃气用户室内必须安装燃气泄漏自动报警切断装置,报警装置安装施工费用由用户负担。经调查,新奥燃气公司一直按照报警器安装施工费的成本价260元的标准,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或物业公司收取,所以无法认定物业公司代收260元燃气报警器安装费违法。我局已提醒房地产公司售楼时明示收费项目与房款同时收取,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纠纷。
3.要求减免未入住时间物业费(1起):
《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日照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市区物业服务收费相关政策的通知》(日发改价格〔2019〕127号)规定,物业费从物业交付时收取,如房屋空置可能超过6个月,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当提前告知物业服务企业,并与物业服务企业就空置手续、紧急情况处置等事项签订协议,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最高不得超正常标准60%。我局已建议业主提前向物业申请,以减免相关费用。
02
莱顿小镇(被投诉24起)
01 物业服务公司
招商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日照分公司
02 投诉问题
处置情况
1.花语墅多层洋房物业费4.98元/平米,收费太高(23起):
独栋、双拼、联排等各类高档住宅物业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经调查,4.98元/平米是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经协调,物业费降至4元/平米。
2.收垃圾处理费6元,不合理(1起):
垃圾处理费包括两项费用,一项是生活垃圾清运费,一项是生活垃圾处理费,是环卫部门从该住宅区将生活垃圾清运到垃圾焚烧处理厂并将垃圾焚烧处理这个过程所产生的费用,不等同于物业费所包括的卫生保洁费用。此项费用一般由业主交纳,除非物业合同中有由物业公司承担的特别约定。
按照《日照市市级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日发改价格〔2019〕178号)规定,“城市居民(含市区暂住人口)、国家机关、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等按每人每月 3 元缴纳,由物业公司管理的住宅小区居民及村居保洁队伍收集垃圾的村居居民按每人每月 2.20 元缴纳。我局已向业主做收费政策解释,并要求物业公司按常驻人口收取。
03
林海小区(被投诉10起)
01 物业服务公司
山东海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02 投诉问题
处置情况
因为疫情原因需要安装门禁系统,要求业主交10元,租户20元办门禁卡,咨询是否合理,希望有关部门解答:
经调查,该小区经林海小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决定并经大部分业主同意,在小区5个门口设置行人门禁系统。经核算,系统建设成本分摊到小区每位居民约为10元钱,所以由物业公司代收10元成本费。为方便管理,合理回收无用门禁卡,小区租户购买门禁卡为20元,其中10元为押金,退卡退费。我局认为,老旧小区改造本着“谁投资、谁受益”原则收取成本费用,由业主与物业公司协商确定,现已要求物业公司、业委会将财务明细公示。
04
安居尚美城(被投诉7起)
01 物业服务公司
日照明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02 投诉问题
处置情况
停车场收费不合理:
经调查,该停车场属于市场调节价停车场,并设有明码标价收费公示牌。业主反映的停车场产权归属问题,东港市场监管局已建议政务服务中心转交警、住建、规划等部门调查处理。
05
安泰德润福临(被投诉7起)
01 物业服务公司
日照安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02 投诉问题
处置情况
1.沿街商铺垃圾处理费按面积收取(2起):
按照《日照市市级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日发改价格〔2019〕178号)规定,宾馆、饭店、招待所、旅社生活垃圾处理费按照床位收取,餐饮营业场所、商店等生活垃圾处理费按照营业面积计算收取。所以餐饮营业场所、商店等生活垃圾处理费按照营业面积计算收取不违法,收费标准需参照收费目录清单规定。
2.沿街物业费上涨(2起):
按照相关规定,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沿街商铺不属于普通住宅,物业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双方自主约定。
3.住宅物业费上涨(3起):
《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他物业的物业公共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经调查,该小区前期物业已到期,已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在2019年7月已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征求小区业主意见,决定聘请安泰物业对小区提供物业服务,并约定了服务价格。因前期物业结束,物业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由双方自主约定。物业企业的主管单位为住建部门,业主委员会的管理单位为社区,如果业主存在相关疑问可向上述单位咨询反映。
06
京泰盘龙湾(被投诉5起)
01 物业服务公司
日照泰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02 投诉问题
处置情况
1.燃气开通费(1起):
根据日照市住建局、物价局、财政局《关于将市区燃气设施安装价格并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通知》(日建发〔2015〕62号)规定,2015年8月11日后燃气开通费2400元并入城市配套费由建设开发单位缴纳,不再向购房者收取。经调查,因该小区规划建设均在2015年8月11日之后,我局已责令退回违法收费44户,并依法立案调查。
2.物业费1.8元/平米,太高(4起):
经调查,开发商与物业公司前期物业合同约定五星级物业服务,物业费1.8元/平米,现阶段物业公司按8折收取。《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物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建立物业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和服务等级动态调整机制,对投诉率高、问题反映集中和达不到服务标准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并可以采取限期整改,降低服务标准等措施”。目前,未接到物业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对该小区物业服务的具体质量评价和价格认定通知文件,无法认定该小区物业费1.8元违法。我局已建议相关部门建立物业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和服务等级动态调整机制。现已要求物业公司加强与业主的沟通,听取业主意见和建议,提升物业服务质量。
07
西班牙公馆(被投诉5起)
01 物业服务公司
山东同福祥生活服务有限公司
02 投诉问题
处置情况
1.垃圾处理费(2起):
按照《日照市市级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日发改价格〔2019〕178号)规定,由物业公司管理的住宅小区居民及村居保洁队伍收集垃圾的村居居民,按每人每月 2.20 元缴纳垃圾处理费。我局已向业主解释,并要求物业公司按常驻人口收取。
2.高层自来水二次加压费用(3起):
高层自来水二次加压费用不包含在物业费之中,经了解,省内青岛市收取二次加压费用每方水0.4元,济南、淄博、临沂均为0.3元,部分地市高层自来水二次加压费用由业主与物业自主协商,业主合理分摊。我市尚未出台高层二次供水相关定价政策。我局已向业主解释,建议业主与物业公司按照公平合理原则协商解决。
08
秦楼街道南王家村安置生活区(被投诉3起)
01 物业服务公司
南王家村村委
02 投诉问题
处置情况
1.物业费1.8元/平方,太高(1起):
城中村安置小区物业管理模式的选择,由业主集体协商,集体协商不成的可由村居代管,物业费收费标准由村居委员会或业主集体协商确定。我局已建议村民与村委协商决定,建议参考本市普通住宅前期物业费政府指导价的标准合理定价。
2.停车场收费不合理(2起):
经调查,该村居委会研究决定,委托物业对进入小区的外来车辆收取停车费。该项收费属于市场调节价收费,并已在入口设有明码标价公示牌。业主反映的停车场产权归属的问题,我局已建议政务服务中心转交警、住建、规划等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09
德文公寓(学海路)(被投诉2起)
01 物业服务公司
日照聚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02 投诉问题
处置情况
学海路德文公寓物业向业主按1.0元/度收取电费,4.3元/方收费水费,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降价:
按照鲁发改价格〔2019〕510号文件规定,一般工商业预购电电价2019年7月1日起每度电不超过0.9203元;按照鲁发改价格〔2020〕136、825号文件规定2020年2月1日-12月31日按照95%收取,每度电不超过0.8743元。非居民用户自来水每方4.18元。
经调查,该公寓并非普通住宅,执行一般工商业用电用水价格。通过检查电脑记录,该公寓物业接到通知后已主动整改,于4月份下调了电费及水费,并在物业公司门口张贴公示,我局已责令将超收部分费用退补。
10
浮来春公馆(被投诉1起)
01 物业服务公司
山东浮来春物业有限公司日照分公司
02 投诉问题
处置情况
燃气开通费:
2015年8月11日,燃气开通费2400元并入城市配套费,不再向购房者收取,但2015年8月11日前建设单位已经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项目,仍按原政策执行。经调查,因该小区建设单位已经于2015年8月11日前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按规定可以向购房者收取。
11
齐城荣安(被投诉1起)
01 物业服务公司
日照市恒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02 投诉问题
处置情况
沿街工商业电费按每度电1.15元收取,不合理:
按照鲁发改价格〔2019〕510号文件规定,一般工商业预购电电价2019年7月1日起每度不超过0.9203元;按照鲁发改价格〔2020〕136、825号文件规定2020年2月1日-12月31日按照95%收取,每度电不超过0.8743元。按照鲁发改价格〔2019〕906号文件规定,先用电后付费的一般工商业电价=转供电单位与电网企业当月结算平均电价/(1-损耗率),损耗率最高不得超过12%。
经调查,该小区沿街电费已超出政府定价文件规定,已责令物业公司将超收部分退回或后延,并依法进行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