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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三年行动计划”,烟台扎实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城市建设

启动“三年行动计划”,烟台扎实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城市建设
2020年07月08日 18:27 新浪网 作者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7月8日上午,烟台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改革攻坚进行时”专题系列第四场新闻发布会。会上,烟台市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李更卿对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有关情况做了相关介绍。

启动“三年行动计划”,烟台扎实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城市建设

  前不久,烟台市被中央政法委确定为全国第一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试点时间为期三年。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为此,2019年10月,烟台市在全省率先成立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涵盖15个主要成员单位。今年4月,经市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出台了《关于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建设“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优秀城市”的工作目标,并启动实施“三年行动计划”:2020年主要是夯实基础、重点突破,组建完成高效联动、上下贯通的指挥调度体系,市、县、乡三级综治中心全部建强建实,城市社区网格化建设规范完善;2021年主要是完善机制、提升效能,建成500个“视频监控示范村”、200个“平安智慧社区;2022年主要是深化提高、巩固成果,公民道德水平明显提升,社会诚信体系基本建成,人民群众满意度达到96%以上。

  市级领导挂帅,“十大体系”扎实推进获实效

  按照责任分工,结合烟台市实际,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分解为“十大体系”,每个体系明确一名市级领导挂帅和一个牵头部门具体负责,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建立全域覆盖的党建引领体系。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探索打造党建与基层社会治理深度融合的载体,推进“双报到”工作机制,实施“红心物业”党建领航工程,搭建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多方协同联动平台。抓好《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贯彻落实,健全完善政治督察、纪律作风督查巡查等制度。

  建立多元参与的共建共治体系。完善政府、社会力量协同治理机制和基层自治机制,加强市域协商民主制度建设,推动全市所有村居落实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加强志愿服务队伍建设,确保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不低于全市户籍人口的1‰。

  建立标准规范的综治组织体系。加强市、县、乡三级综治中心实体化、规范化建设,深化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构建多网融合、一网统筹的服务管理格局。深入开展“平安家庭”“平安校园”和“无邪教创建示范工程”等系列平安创建活动,健全完善平安建设联动协作机制。

  建立互融互促的法德共治体系。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公民道德建设,深化“法德共进”活动,探索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结合新途径。健全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联动机制,开展争创“诚信社区”“诚信单位”“诚信市民”等活动。

  建立实用实效的智治支撑体系。加强“雪亮工程”建设、“智安小区”建设和市域社会治理信息化建设,推动“互联网+政法”开发应用,打造政法机关跨部门协同办案平台。

  建立防控严密的政治安全体系。建立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工作机制,深入排查化解各类重大风险隐患,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扎实推进反恐怖反分裂反渗透反邪教反窃密工作,严密防范、坚决打击各种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活动,建立健全反间谍安全防范责任制。

  建立管控有力的公共安全体系。建立行业安全稳定风险评估、化解和管控制度,完善公共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确保不发生重大公共安全事故、环境事件和农产品、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加强重点利益诉求群体稳定工作,严格落实“三无一有”工作目标。深入推进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建立不低于常住人口1‰的专兼职平安巡防队伍。

  建立常态长效的矛盾化解体系。健全完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加大对易引发“民转刑”“刑转命”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联动调解制度。做好信访矛盾化解工作,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和包案制度,推进“最多访一次”改革。

  建立精准高效的打击整治体系。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建立完善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活动,推进社会治安重点部位和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建立完善市级统一指挥、合成作战、专业研判、分类打击机制。

  建立精细严密的服务管理体系。推进“放管服”改革,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村级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不低于90%。加快“三大平台”一体化建设,推进特殊人群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构筑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市域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市域社会治理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下一步,将按照中央部署和省、市委要求,在实战实用、抓点带面、固化成果、全民参与等方面下功夫,努力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更多的烟台经验、烟台模式、烟台智慧。

  发布会上,记者提问烟台市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优势在哪里?烟台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李更卿回复道:烟台市是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发源地”,1991年全国第一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在烟台召开,29年来,烟台市积极探索、创新发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始终走在全国前列,连续七次荣获“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城市”称号,是全国唯一一个“七连冠”地级城市,为建设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城市奠定了坚实基础。这次烟台市被确定为全国第一批试点城市,既是对既往工作的肯定,也是烟台市全方位加强社会治理、提升现代化水平的有利契机。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牢牢把握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总要求,积极探索具有烟台特色、时代特征的治理新模式,努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治理体系,圆满完成为期三年的试点任务,向市委市政府、向全市人民交出合格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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