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客户端

乐陵试点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制度,九类主要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乐陵试点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制度,九类主要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2020年08月12日 11:54 新浪网 作者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张磊 通讯员 杨志超

  房子是谁建设的?房屋主体结构质量合不合格?出了质量问题找谁投诉? 为深入贯彻《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试点工作 的通知》,加快建立健全乐陵市住宅工程质量社会监督体系,进一步提高乐陵市住宅工程质量管理水平,提升住宅工程质量品质,近日,乐陵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了《关于开展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在全市开展住宅工程 质量信息公示试点工作。

   根据方案要求,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的内容应基本反映建设过程的主要质量信息。其中,施工许可证(工程建设五方主体名称、资质证书及项目负责 人姓名、职业资格证书及证书编号);钢筋、混凝土检验试验汇总评价(评定) 结果;主体结构实体质量检测情况;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全装修房屋室内环境检测报告;分户验收汇总表;消防验收意见书(备案凭证 )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备案表等九类信息应予以公示。各试点地区可结合实际 ,选择其它需要公示的质量信息。

   根据试点工作步骤安排,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为试点示范阶段,乐陵市及所辖县(市、区)全部纳入试点范围。试点项目除商品住宅外,还包括公租房、政策性租赁住房、棚改房等保障性住房。参与试点的住宅工程比率不低于在建住宅工程总数的10%。2021年7月起,乐陵市围内的在建住宅工程全面实施质量信息公示。

  下一步,乐陵市住建局将通过开展住宅工程质量信息试点,不断完善公示制度, 积极探索建立健全住宅工程质量社会监督体制,发挥社会舆论和公众监督作用,压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和施工单位主体质量责任,督促各参建主体规范建设行为、履行质量承诺,强化工程质量过程管控,完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大力提升住宅工程品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构建工程质量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 。

特别声明:以上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观点或立场。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表后的30日内与新浪网联系。
权利保护声明页/Notice to Right Holders

举报邮箱:jubao@vip.sina.com

Copyright © 1996-2024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