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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青岛发布最新公告,老楼加装电梯不再“一票否决!

好消息!青岛发布最新公告,老楼加装电梯不再“一票否决!
2020年08月14日 21:50 新浪网 作者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从“一票否决”变成

  “双三分之二”同意就可以

  优化审批流程、

  倡导连片加装、

  鼓励引入社会资本、

  创新使用定制新型电梯

  ……

   8月14日,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发布《青岛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称《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从“一票否决”

  变成了“双三分之二”

   由于当前正处于《物权法》与《民法典》的过渡期,因此《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初步方案及设计方案应当充分征求拟加装电梯服务范围内全体业主的意见。

   加装电梯根据加装形式不同, 2021年1月1日前,应当由单元(单元加装电梯)、楼座(平台加装电梯)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2021年1月1日起,应当由本单元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并签订书面同意意见。

  六大类居民楼加装电梯,

  这样申请

   该项规定详细说明了六大类型的居民住宅楼申请加装电梯该如何操作的问题。

   1

   住宅原规划设计方案中设有电梯,也建设了电梯井,但未实际安装电梯的房屋,在业主协商一致后,可直接采购电梯设备,按要求办理电梯安装开工告知、设备监督检验等手续。

   2

   住宅底层为二层及以上网点或高度为7米及以上平台的,居民需经网点或平台入户,可依托网点或平台加装电梯。

   3

   依法依规建设的城镇旧村改造回迁房及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公有(集体)产权住宅,未办理个人房产证的,产权单位能提供房产使用人等有关情况说明且产权单位及房产使用人同意加装电梯的,适用本办法。

   4

   部队在国有土地上建设的干休所、集资房、经济适用房等已向个人发放房产证的房屋,或产权单位能提供对房产使用人等有关情况的说明,且产权单位及房产使用人同意加装电梯的,适用本办法。

   5

   前期建设手续不全,已经建成入住但暂时无法办理房产证的房屋,应在补齐有关建设手续,完成房屋初始登记,具备办理个人房产证条件后,再按本办法加装电梯。

   6

   拟对居民进行征收补偿安置,或拟以拆除新建(含改建、扩建、翻建)方式实施改造及列入危旧房改造计划的住宅小区(含独栋住宅楼),不适用本办法。

  政府优化审批流程,

  提供“一站式”服务

   《意见稿》还进一步优化流程。《办法(征求意见稿)》第十二条规定

  “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出具设计方案。设计方案应符合相关规范、标准及《青岛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设计导则》有关规定,确保加装电梯后不改变原有房屋的整体性和结构安全。未达到办理施工许可条件的,其设计文件无需办理施工图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不再是必要条件。

   按照要求,各区(市)政府负责辖区范围内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统筹推进、规划调度。

   负责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手续审批等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建立组织领导机构,明确牵头部门,配置工作人员,健全工作机制,优化工作流程,组织辖区内相关部门提供“一站式”咨询服务和手续办理。

  引导对权益受损业主

  协商补偿

   虽然新规拟实行“双三分之二”的征求意见范围,但是《意见稿》还规定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初步方案及设计方案 应当充分征求拟加装电梯服务范围内全体业主的意见,尤其应重视加装电梯后可能受到通行、采光、通风、噪声等直接影响的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加装电梯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业主同意。

   同时,《意见稿》还明确规定相关业主认为因加装电梯侵犯其自身民事权益的,可依法维护其自身权益。

   记者注意到,在业主之间加装电梯签订的书面协议中,较之前新增了《对权益受损业主的补偿方案》,引导居民对权益受损业主进行补偿,通过补偿杠杆,撬动协商难题。

  探索新型商业模式,

  鼓励研发量身定制新型电梯

   《意见稿》拟引导鼓励各区(市)政府建立“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和成片连片勘验规划工作机制,将加装电梯工作作为老旧小区改造首选内容,通过超前服务和规划,实施连片加装,降低加装成本。

   同时,还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保险公司、电梯制造企业、电梯安装企业等社会资本积极参与,依法探索代建式、租赁式等新的商业模式,推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

   鼓励电梯制造企业自主研发、量身定做性价比高、便利性好、技术过关的新型电梯。

  (半岛都市报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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