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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中院举办“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研讨会”

济南中院举办“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研讨会”
2020年09月04日 13:13 新浪网 作者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杨璐 陈晨 实习生 李月莲

  9月3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举办“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研讨会”。来自山东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山东财经大学、济南市律师协会、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等单位的专家、学者、律师代表,与一线办案法官、法官助理共50余人,就改革试点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探讨与交流。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杰主持会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爱云致辞。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锦标参加研讨会并讲话。

  研讨会上,一线办案法官、法官助理围绕改革中“司法确认与诉前调解”、“小额诉讼程序与简易程序适用”、“独任制适用”、“电子诉讼”四个专题,结合各自的审判实践,进行深入研讨交流,为济南法院改革工作积极建言献策。各位专家学者、律师代表对一线法官、法官助理的发言进行点评,并对济南法院在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中的探索,以及高效利用司法资源、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回应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取得的成果给予积极评价。

  济南是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山东省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工作的试点地区。自2020年2月7日改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以来,济南两级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法院改革精神和部署要求,成立由济南中院张爱云院长任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细化操作规程,调整流程节点,强化督导调度,全力推进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见效。

  一是强化诉前调解与司法确认工作,民商事案件增幅下降明显。目前,全市纳入名册的特邀调解组织196个,特邀调解员1088人。搭建劳动争议、家事、道路交通、金融保险等多发性纠纷一体化、一站式化解平台42个,形成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组织联动联调的共治新局面。1-8月份,一审民商事案件收案69593件,同比下降0.14%,增幅下降25.46个百分点。结案同比上升9.68%,结案率同比上升13.04个百分点。

  二是积极推行各类程序适用,审判效率大幅提升。建立民商事速裁团队53个,完善“速裁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特邀调解员”调裁一体化办案团队工作模式,实行量化管理。小额诉讼和简易程序的适用优势初步显现。截至8月31日,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16.64%,平均审理期限16.34天。简易程序适用率66.88%,平均审理天数44.04天。二审独任制适用率39.15%,平均审理期限23.49天。

  三是全力依托信息化技术,电子诉讼助推审判效率不断提升。积极推行在线诉讼,满足当事人多元化诉讼需求,规范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畅通线上线下诉讼通道,打造在线诉讼新模式。扩大适用电子送达,破解法院送达难。电子送达213908次,电子送达裁判文书案件62685件。大力推进全流程网上办案,积极适用简式裁判文书,落实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制度。电子卷宗覆盖率98.08%,确保人员、流程、事项全覆盖。

  吴锦标副院长对济南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指出此次研讨会能够坚持问题导向,内容全面,针对性强,为下一步法院工作提供了新思路、新方向。对济南法院的改革试点工作,吴锦标副院长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争取改革取得更进一步的成效;二是准确全面把握改革试点要求,全力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三是坚持实事求是,确保改革试点的各项工作和成果经得起历史检验,高质量地完成改革任务。

  省法院民一庭副庭长李永生,省法院民二庭审判长康靖参加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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