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青兰高速公路莱芜至泰安
改扩建段设置收费站的批复
鲁政字〔2020〕200号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
你们报送的《关于青兰高速公路莱芜至泰安改扩建段设站收费的请示》(鲁交财〔2020〕3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青兰高速公路莱芜至泰安改扩建段设置5处收费站,分别为:高庄东、高庄西、角峪、泰安东、泰安南。收费期限25年。具体收费标准和起止时间由省政府有关部门核定后另行公布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4日
(山东政事)
特别声明:以上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观点或立场。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表后的30日内与新浪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