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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使用公车,沂源县3名党员干部被通报!

违规使用公车,沂源县3名党员干部被通报!
2020年09月22日 10:45 新浪网 作者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持续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日前,沂源县纪委对查处的3起党员干部违规使用公车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

  鲁村镇埠西责任区主任毕研海公车私用问题。2020年5月2日,毕研海个人驾驶鲁村镇政府租用车辆,在公务过程中先后办理搭载亲属、运送亲属销售使用的玉米种子、购物、前往亲戚家中吃饭等个人私事。2020年6月,鲁村镇党委给予毕研海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沂源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执法大队办公室主任王杰私车公养问题。2020年1月,王杰利用职务便利,私自使用单位公务加油卡,为运送其个人物品的货车加注柴油15.01升,价值107.32元。2020年6月,县卫生健康局党组给予王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予以收缴。

  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建筑渣土科原科长吴成斌公车私用问题。2020年6月12日,吴成斌使用执法车辆接送其孩子上学。2020年7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给予吴成斌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中秋、国庆将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又到重要节点。各级党委(党组)要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作风建设,督促引导党员干部既严守规定、尚俭戒奢,又担当作为、干事创业,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时刻紧绷纪律之弦,把“节点”当“考点”,坚决抵制“节日病”。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及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工作要求,加强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监督执纪问责,紧盯各级党委(党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等重点对象,深入开展明察暗访,着力发现违规使用公车、违规公款吃喝、餐饮浪费等问题,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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