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崔立慧
25日,东营市人社局发布了一条通知,明确了今年国庆节、中秋节假期加班工资的计算方法。在“万众一心”期待国庆长假的日子里发布,这个通知可以说来得很及时了。
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10月1日至8日放假调休。其中,10月1日国庆节与中秋节重叠。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假期加班工资计算问题的复函》,10月1日至4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不低于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报酬。10月5日至8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先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不低于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报酬。在10月1日至8日期间,用人单位未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原有工资计发方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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