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话说,
贪小便宜吃大亏。
尽管现在生活条件越来越好,
大家收入越来越高,
但总有一些人爱贪小便宜,
只要看到一点可乘之机,
就总想从别人那里捞到好处,
殊不知,
当你把手伸向不该伸的地方时,
已经不是贪小便宜那么简单,
而是违法甚至犯罪行为。
吃霸王餐“上瘾”
两年30余次吃饭拒付
最近王某又因吃霸王餐“进去”了,因为他在饭店点菜点歌拒不付钱。从2018年至2020年10月,王某吃霸王餐有报警记录作证的达30余次,其中多次被警方拘留。之前,他多是被行政拘留,这次则因涉嫌寻衅滋事被依法刑拘。
解析: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相关规定,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行为是否构成刑法上的寻衅滋事罪,关键在于是否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
王某吃霸王餐有报警记录作证的达30余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之规定,多次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情节严重”。很显然,王某行为已满足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这不禁令人发问,为了一顿饭而被拘留真的值吗?
(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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