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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底前,山东将培养培训不少于20万名养老护理员

2022年底前,山东将培养培训不少于20万名养老护理员
2020年11月28日 22:47 新浪网 作者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张如意 通讯员 李海彦

   近日,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三部门发布《关于开展养老服务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2022年年底前,培养培训不少于2000名养老院院长、20万名养老护理员、1万名专兼职老年社会工作者,同步开展其他养老服务相关人员培训,养老服务人员上岗培训率达到100%。此外,每市至少建立2处养老服务培训基地,并确定1-3处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评价认定机构。

  《通知》明确了重点培训对象。培训对象为人社部发〔2020〕73号文件规定范围中正在从事、有意从事养老服务工作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对象:在各类养老服务组织工作的养老院院长、养老护理员、专兼职老年社会工作者,以及从事膳食营养、心理咨询、老年康复、健康照护、能力评估、消防安全等工作的人员;有意愿从事上述养老服务工作的人员。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培训还包括了失能、失智、高龄老年人家庭照护员,包括签订照护协议、为特困老年人提供照护服务的人员。

  培训要依托具备资质的院校、培训机构和大型养老服务机构等,大规模、高质量开展养老服务职业技能培训。支持兴办实训机构,建设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职业培训基地、劳务输出基地等,每市至少确定2处养老服务培训基地。

  《通知》明确,实施分类培训。如,家庭照护员培训,由省级统一编写培训大纲,采取进街道、进乡镇、进社区等灵活多样方式实施。

  为确保培训质量,《通知》明确,鼓励院校和培训机构加强校企合作,推行“职业培训包”和“工学一体化”培训模式,增强培训实效。鼓励发展“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新模式,支持培训主体研发PC端、手机APP和微信公众号“三端”同步学习模式,推动线上线下培训融合发展,线上培训与线下培训可采取“分段培训、分段考核、分段补贴”的办法进行。建立全省职业技能培训师资库,征集和选拔一批“三优”资源——优质培训教材、优选网络课件、优秀培训教师。

  同时,鼓励养老服务组织建立从业人员薪酬待遇与职业技能等级、服务质量等挂钩机制。提供就业岗位,形成以培训促就业的良性发展格局,并落实职业技能等级晋升等政策。

  《通知》要求,各地要将养老护理员、健康照护师等作为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纳入本地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四个目录”,按规定落实好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创业培训补贴以及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所需资金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列支;按规定落实好生活费补贴政策,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其他符合养老服务人员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培训对象,参加培训并取得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的给予培训补贴。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提高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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