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客户端

吕明:建议种粮农民及早收获,适时适价出售

吕明:建议种粮农民及早收获,适时适价出售
2021年06月10日 17:10 新浪网 作者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王颖颖

  6月10日,“做好夏粮收购工作 夯实粮食安全基础”新闻发布会召开。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储备处处长吕明就今年夏粮收购的新情况特点以及新修订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吕明说,当前正处于粮食市场敏感期,通过深入调研、分析研判,今年夏粮收购形势主要有三个特点。今年夏粮有望再获丰收,产量处于历史较高水平。据农情调度,截至6月9日,全省小麦已收割1249万亩,占应收面积的21%,小麦收割有序进行,鲁西南部分市县收购已经开始。2020年,我省粮食产业工业总产值突破4600亿元,继续稳居全国第一位,夏粮的丰产丰收为我省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小麦供需形势没有发生根本改变,但是需要高度关注玉米市场给小麦带来的联动影响。当前新麦陆续上市,我省小麦产大于需的态势没有改变,口粮供应是绝对有保障的。需要注意的是,由于玉米价格一直高位运行,和小麦价格持续倒挂,联动性进一步增强,市场普遍认为今年小麦饲用消费将继续增加。在这种背景下,一旦玉米市场出现大幅波动,必然会对小麦带来连锁反应,需密切关注、妥善应对。

  小麦市场价格稳中有涨,托市收购启动的可能性不大。新麦上市初期很可能出现企业抢购和农民惜售“双碰头”现象。“我们建议,各类市场主体要理性开展购销,避免出现抢粮大战、价格大战;建议种粮农民及早收获,适时适价出售,避免追高点赌后市,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此外,吕明还详细介绍了新修订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后对粮食工作的新要求以及就贯彻落实《条例》,我省将采取的举措。

  吕明说,今年4月15日,新修订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施行,标志着粮食流通法治治理进入新阶段。在贯彻落实的过程中,将重点把握几点新要求。在管理体制方面,《条例》明确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承担保障本行政区域粮食安全的主体责任。在管制方式方面,取消了粮食收购资格行政许可,强化了粮食流通事中事后监管措施,专门建立起粮食流通信用监管制度,强化了监督检查的职责和检查手段,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实现粮食流通的有效监管建构了一种新的管制模式。在监管内容方面,系统完善了粮食流通各类主体在政策性粮食管理、粮食流通经营行为、粮食质量安全、粮食节约和减损等方面的权利义务规范,细化规定了粮食流通的禁止性行为,补上了粮食流通管理的制度短板,为严肃查处粮食流通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粮食流通秩序提供了制度依据和遵循。在责任追究方面,《条例》按照放松管制、加强监管的法治理念和要求,通过定额、倍数等不同罚则的设定,全面强化对粮食流通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责任追究,进一步提升了违法成本,加大了处罚力度。

  对此,各级粮食和储备管理部门将贯彻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加大学习宣传力度,压实各方责任,并加强夏粮收购工作监管,坚决维护好粮食市场收购秩序,保障我省粮食安全。

特别声明:以上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观点或立场。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表后的30日内与新浪网联系。
权利保护声明页/Notice to Right Holders

举报邮箱:jubao@vip.sina.com

Copyright © 1996-2024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