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烟台市芝罘区委组织部
烟台市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表扬“季度工作先进个人”的决定
(2021年6月11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区委关于干部执行力的相关要求,健全完善干部奖励工作,发挥奖励的导向作用,激发全区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积极性,组织开展了“季度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活动,在各街道园区、部门单位、项目指挥部和工作专班推荐的基础上,评选出30名“季度工作先进个人”,现予以表扬。
希望受到表扬的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更大成绩。全区广大干部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激发拼搏斗志,展现担当作为,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滨海强区贡献更大力量,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来源丨区委组织部
编辑丨佳千
审核丨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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