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下午,博山交警大队民警在辖区内开展午后酒醉驾集中统一行动过程中,一辆面包车在行驶至距离检查点50米左右的地方时,突然停车掉头打算逃避检查,另一组民警发现这一情况后立即上前控制住该车辆,并要求驾驶员立即靠边接受检查。
当车玻璃一落下的时候,民警便闻到了浓郁的酒气,当对驾驶员进行酒精检查时,驾驶员辩解称跟几个朋友聚会,觉得一杯酒没事,这才喝了一杯,结果在离家一个路口时遇到了酒精检查,经检测,面包车驾驶员许某某酒精含量为53.8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对驾驶员许某某酒后驾驶机动车,处以驾驶证记12分,罚款1000元,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在此,博山交警提醒各位驾驶员及家属,“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不只是一句口号,“零酒驾”社会创建不只需要驾驶员的遵守,也需要其他广大群众地共同监督和劝导。(崔小冰 尚思奇)
特别声明:以上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观点或立场。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表后的30日内与新浪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