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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东昌路,男子将单车抛向机动车道致三车追尾,聊城交警发通报

聊城东昌路,男子将单车抛向机动车道致三车追尾,聊城交警发通报
2021年10月17日 19:46 新浪网 作者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聊城东昌路与中华路交叉处,一名男青年将共享单车故意抛摔向机动车道,结果导致东昌路正常行驶的三车发生追尾事故,涉事短视频在网络上广泛传播,引发了不良社会影响,10月17日,聊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针对该事故发出通报。

         根据通报,10月14日晨刘某某从租住地出发,租乘共享电动自行车前往某大厦参加工作应聘。在通过东昌路和黄山路口时,因闯红灯和道路湿滑,刘某某不慎摔倒,从而引发了其焦躁情绪。上午8时59分,在行至东昌路与中华路交叉处,刘某某将共享单车故意抛摔向机动车道,东昌路正在正常行驶的机动车因紧急刹车避险,造成后方两辆机动车连续追尾,三车因该事故均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坏。事发后,刘某某迅速逃离现场。

       10月15日,聊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网络巡查中发现,该事件视频在网上广为传播,引发网友热议,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发现这一情况后,聊城交警立即组成工作专班对视频中反映的情况开展调查。通过梳理警情,发现三辆追尾事故车辆均未经事故民警到现场处理,自行调解后撤离。在刑侦、网安等多警种的支持配合下,调查组和保险公司以及相关共享单车运营公司取得联系,进一步确定了案件发生的地点、时间、事故车辆,同时查清了该肇事男子身份(刘某某,男,莘县人,现年二十岁,无业)并于10月16日被找到并传唤到案。

       “我知道自己有错误,我承认自己有错误。”在交警部门通报中的附带视频中,男青年向公众道歉。

        根据交警部门通报,刘某某的荒唐行为已经构成了违法,虽然其到案后后悔不迭,但等待他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刘某某的一时冲动,给自己刚刚开始的人生,增添一个污点和深刻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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