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徐晓磊
2月1日,济南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数说济南看发展”主题系列发布会,介绍济南市2023年生态环境质量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翟立哲介绍了2023年生态环境局在推动空气质量改善方面采取的措施。

翟立哲介绍,在工业治理方面,济南完成9家水泥企业、3家焦化企业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3家钢铁企业、2家炭素企业环保绩效达到A级。完成41家154座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加快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完成27家源头替代、43家治理设施提标改造,整改突出问题1309个。
在移动源管理方面,强化机动车排放检验管理,查处6家违规检测问题,处罚款55万元。加强柴油货车达标排放监管,处罚冒黑烟、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473起。在山东省内率先实施老旧汽油车提前报废更新资金补贴,累计报废老旧汽油车2万辆。2023年起,在高排放禁用区内禁止使用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机械和达不到三类限值的机械,累计淘汰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机械1461台。
此外,精准应对重污染天气,实施差异化管控,12家A级企业、8家引领性企业、42家B级企业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不停产、少停产。将198家企业、675个工程项目推荐纳入保障类企业(工程)名单,避免应急停限产“一刀切”,减少对正常生产生活的影响。
据悉,2023年,济南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38微克/立方米,好于“十四五”规划设定的年度目标(40微克/立方米)2微克/立方米,较2019年改善32.1%;优良天数比率扣除沙尘异常超标天后为62.6%,较2019年上升10.7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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