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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缓两年!乐山“12.5”公交爆炸案二审宣判 被告曾要求立即执行

死缓两年!乐山“12.5”公交爆炸案二审宣判 被告曾要求立即执行
2020年10月18日 11:00 新浪网 作者 青蜂侠Bee
死缓两年!乐山“12.5”公交爆炸案二审宣判 被告曾要求立即执行 死缓两年!乐山“12.5”公交爆炸案二审宣判 被告曾要求立即执行

  近日,2018年“12.5”夹江3路公交车爆炸案犯罪二审被裁定即为核准以爆炸罪,判处原审被告人卢仕兵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限制减刑。同时,驳回了卢仕兵要求死刑立即执行的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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