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缓两年!乐山“12.5”公交爆炸案二审宣判 被告曾要求立即执行
近日,2018年“12.5”夹江3路公交车爆炸案犯罪二审被裁定即为核准以爆炸罪,判处原审被告人卢仕兵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限制减刑。同时,驳回了卢仕兵要求死刑立即执行的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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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2018年“12.5”夹江3路公交车爆炸案犯罪二审被裁定即为核准以爆炸罪,判处原审被告人卢仕兵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限制减刑。同时,驳回了卢仕兵要求死刑立即执行的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