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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防范化解办学风险政策问答

自贡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防范化解办学风险政策问答
2020年09月29日 10:03 新浪网 作者 鑫征途红色文化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防范化解校外培训机构办学风险的通知》(川教函〔2020〕453号)等有关文件,为强化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重视过程监管、有效防范和化解校外培训机构的经营风险,切实维护学生、家长、教职员工等群体的合法权益,结合我市实际,市教育体育局印发了《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防范化解办学风险的通知》,现就广大家长及社会各界关心的政策内容作如下解答。

  1. 监管政策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利用省教育厅建立的“四川省校外培训机构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分为管理端、机构端和家长端,提供机构情况、培训内容、课程设置、收费标准、教师和学生信息、年检年审、风险预警、舆情分析、群众投诉(建议)等多项功能,实现对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工作的信息化公开化、透明化等,对办学过程实行有效监管。教育行政部门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录入和完善管理平台信息,确保平台信息与实际情况完全一致。

  2.监管对象是哪些?

  监管对象为我市行政区域内由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依法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并在民政或市场监督部门登记具有法人资格的校外培训机构。

  3.监管专用账户是什么?

  答:市教育体育局委托第三方机构代理服务,在中国工商银行开设最低余额监管专用账户,用于存放校外培训机构最低余额监管资金。各校外培训机构以在民政或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法人名称,在中国工商银行开设资金监管专用账户,用于学杂费的收取。

  4.如何对培训机构资金进行监管?

  一是严格收费管理。各校外培训机构收取的所有学杂费由家长直接缴存到其开设的资金监管专用账户。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培训机构收费项目及标准应当向社会公示,并接受监督,不得在公示的项目和标准外收取其他费用。对于培训对象未完成的培训课程,有关退费事宜严格按双方合同约定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办理。

  二是实施最低余额监管。根据省教育厅指导意见,参考一些地区经验,并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确定各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专用账户中收取学杂费的20%自动划入最低余额监管专用账户,最低余额监管资金实行分期存入、分期划回的滚动管理方式(按三个自然月为一期),每期资金存放时间为1年。对年检优秀、办学信誉良好等的培训机构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视情况降低最低余额监管资金比例。

  三是学杂费监管。各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专用账户中的学杂费扣除自动划转的最低余额监管资金后的余额,原则上分次(按三个自然月为收款周期,分成三次,每月一次)划转到各校外培训机构开设的资金结算账户(对公账户)中,用于日常经营性资金的自主支付结算业务。

  5.最低余额监管专用账户资金有何作用?

  校外培训机构发生“跑路”、资金断裂等特殊情形时,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最低余额监管专用账户和资金监管账户上的资金优先用于学杂费退还、教职工工资支付等。培训机构依法终止办学后,最低余额监管专用账户资金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后划回校外培训机构的资金结算账户。

  6.安全责任险是什么?

  文件规定校外培训机构要自主选择国有大型保险公司为参加培训的所有学生购买“教育培训安全保障责任保险”。保费可委托银行通过专用账户代扣代缴,参保学生信息和数量应与当月参加培训学生一一对应,投保信息应及时上传管理平台,并在培训班级向学生及家长公示。

  7.培训合同有什么要求?

  今年教育部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已联合印发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合同示范文本,就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培训服务、培训收费、培训退费、违约责任、争议处理等提出了规范性条款。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做好宣传推广工作,指导合同当事人使用合同示范文本。

  8.对违反监管的行为有什么处罚?

  (一)逃避资金监管,拒绝开设资金监管专用账户者,按年检不合格向社会进行公告,视情况纳入校外培训机构黑名单。

  (二)发现巧立名目逃避监管、收取现金不入账、侵害消费者权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等情况的,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整改期间不得以学校名义开展培训业务,不得进行广告宣传、招生以及向外签订劳务合同、经济合同等。

  (三)年检不合格或逃避资金监管、侵害消费者权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等情况的列入“黑名单”,并纳入有关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向工商、民政、税务、交通、银行等相关信息平台推送。

  (四)对机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9.家长在选择培训机构时应该注意什么?

  提醒全市广大家长朋友本着对子女负责的态度,树立正确教育观念,理性看待校外培训机构作用,切实减轻子女学习负担,如确有需要,请选择“证照齐全”(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齐全)、信誉良好的培训机构,增强依法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的意识。

  10.怎么下载安装家长端app?

  11.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咨询(举报)电话是多少?

  自流井区教育和体育局:0813—8209182

  贡井区教育和体育局:0813—3306169

  大安区教育和体育局:0813—2306058

  沿滩区教育和体育局:0813—5192990

  荣县教育和体育局:0813—6201271

  富顺县教育和体育局:0813—7214385

  高新区社事局:0813—8129095、8101959

  自贡市教育和体育局:0813-8267718

  编辑:钟小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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