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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普通糖果冒充保健食品销售,商家被罚款1万

将普通糖果冒充保健食品销售,商家被罚款1万
2021年12月03日 12:30 新浪网 作者 质量观察家

  没有“蓝帽子”标识的普通食品却宣称为保健食品进行销售,被罚1万元。近日,从成都市青白江区市场监管局获悉,在“铁拳”行动中,接群众举报,该区一商家涉嫌将壳寡糖压片糖果当做保健食品销售,该局依法进行立案调查,并最终开出了1万元的罚单。

  

  有无“蓝帽子”标志,这是国家为让消费者辨认区分保健品和普通食品的特制标志。

  经查,这批壳寡糖压片糖果是由该商家从青岛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购进,虽然履行了食品进货查验义务,但是当事人在经营活动中宣传此产品为保健食品,并以每瓶1680的价格进行销售,于2021年6月17日被青白江区市场监管局查获。

  该商家将普通食品壳寡糖压片糖果宣传为保健食品进行销售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初次违法,违法时间较短,销售数量较少,案发后积极处理消费者投诉,并向消费者退货退款,社会危害性较小,案发后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青白江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予以减轻处罚,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罚款1万元。

  “有无‘蓝帽子’标志,这是国家为让消费者辨认区分保健品和普通食品的特制标志。”青白江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提醒广大市民,购买保健食品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要认准“蓝帽子”标志,标志下方是批准文号以及批准部门,仔细看产品成分说明,谨防虚假夸大宣传行为,切勿将保健食品用于治疗疾病,发现利用包括会议、讲座、健康咨询在内的任何方式对保健食品进行虚假宣传,或对所购买的保健食品质量安全存有疑问的,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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