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考点1】教师法的颁布时间
经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考点2】教师的定性
第三条 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考点3】教师节
第六条 每年九月十日为教师节。
【考点4】教师的权利
第七条 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考点5】教师的义务
第八条 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考点6】学校职责
第九条 为保障教师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和设备;
(二)提供必需的图书、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
(三)对教师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中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
(四)支持教师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考点7】教师资格
第十条 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
【考点8】取得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相应学历
第十一条 取得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相应学历是:
(一)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二)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四)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学历,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五)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六)取得成人教育教师资格,应当按照成人教育的层次、类别,分别具备高等、中等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考点9】试用期
第十三条 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主管部门认定。普通高等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由其委托的学校认定。
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首次任教时,应当有试用期。
【考点10】不能取得教师资格
第十四条 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
【考点11】教师聘任制
第十七条 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逐步实行教师聘任制。教师的聘任应当遵循双方地位平等的原则,由学校和教师签订聘任合同,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考点12】考核
第二十二条 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对教师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进行考核。
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师的考核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第二十四条 教师考核结果是受聘任教、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的依据。
【考点13】待遇
第二十五条 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建立正常晋级增薪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六条 中小学教师和职业学校教师享受教龄津贴和其他津贴,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二十七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教师以及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到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应当予以补贴。
第三十二条 社会力量所办学校的教师的待遇,由举办者自行确定并予以保障。
【考点14】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造成损害的,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考点15】教师申诉
第三十九条 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三十日内,作出处理。
教师认为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侵犯其根据本法规定享有的权利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作出处理。
历年试题
1.某中学老师黄某认为自己学历和能力都已达标,拒绝参加教育行政部门利用假期组织的教师培训活动,黄某的做法( )。
A.正确,教师可以放弃个人权利
B.不正确,教师不能放弃培训的权利
C.正确,教师享有专业自主权利
D.不正确,提高业务水平是教师义务
2.大学毕业的陈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刑满释放后,他前往某初级中学应聘,学校( )。
A.不得聘用
B.可以聘用
C.应当聘用
D.暂缓聘用
3.某中学规定,教师因休产假不能工作的,其工资由学校扣除用作其他代课教师的代课费用。该学校的做法( )。
A.不合法,侵犯了教师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的权利
B.不合法,代课教师的工资应由学校自筹经费予以保障
C.合法,学校享有对教师实施奖励或处分的权利
D.合法,学校享有按照章程进行自主管理的权利
4.中学教师黄某认为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侵犯其权利而提出申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受理其申诉的机关是( )。
A.同级教育行政部门
B.同级人民政府
C.上级人民政府
D.同级纪律检查部门
5.某中学规定,凡主动参加所在地区教研室组织的教研活动的教师,在职称晋升评优评选中予以优先考虑。该学校的做法( )。
A.合法,有利于教师科学研究权的落实和保障
B.合法,有利于教师教学自由权的落实和保障
C.不合法,侵犯了其他教师享受平等待遇的权利
D.不合法,违反了教师考核评价的客观公正原则
6.某高中教师孙某旷工给学校教学工作造成一定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学校可依法( )。
A.给予孙某行政处分
B.给予孙某行政处罚
C.取消孙某教师资格
D.给予孙某罚款处理
7.教师张某上班迟到了,学校按照制度规定扣除了当月部分绩效工资。张某对学校处分不服,他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 )。
A.申请仲裁
B.提出申诉
C.检举控告
D.申请复议
8.教师杨某对学校做出的处理不服,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被申诉人应为( )。
A.校长
B.教育行政部门
C.学校
D.教职工代表大会
9.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相关规定,社会力量所办学校教师的待遇( )。
A.由教育行政部门确定,但由举办者予以保障
B.由举办者自行确定,但由教育行政部门予以保障
C.由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并予以保障
D.由举办者自行确定并予以保障
10.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相关规定,教师有下列哪些情形可以由其所在学校予以行政处分或解聘?( )。
A.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造成损失的
B.课余时间无偿为学生补课的
C.教学过程中延长授课时间的
D.学生管理中严厉对待学生的
历年试题答案
1.【答案】D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八条规定,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题干中是教师自认为自己的学历和水平达标,以此为由拒绝,违反了教师义务的要求。故本题选D。
2.【答案】A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题干中陈某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故不能取得教师资格,更不能从事教师工作。故本题选A。
3.【答案】A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七条第四项规定,教师享有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的权利。题干中学校教师因休产假被扣除工资,其做法是不合法的,侵犯了教师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的权利。故本题选A。
4.【答案】B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教师认为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侵犯其根据本法规定享有的权利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作出处理。故本题选B。
5.【答案】D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对教师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进行考核。第二十三条规定,考核应当客观、公正、准确,充分听取教师本人、其他教师以及学生的意见。第二十四条规定,教师考核结果是受聘任教、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的依据。题干中,学校对教师进行考评时,优先考虑参加所在地区教研室组织的教研活动的教师,违背了教师考核评价的客观公正性。故本题选D。
6.【答案】A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孙某旷工给学校教学工作造成一定损失,学校可以依据该条规定,给予其行政处分。故本题选A。
7.【答案】B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三十日内,作出处理。题干中张某对学校的处分不服,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故本题选B。
8.【答案】C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做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三十日内,做出处理。题干中申诉人为教师杨某,被申诉人是学校,申诉机关为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故本题选C。
9.【答案】D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社会力量所办学校的教师的待遇,由举办者自行确定并予以保障。故本题选D。
10.【答案】A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故本题选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