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近七旬
老汉贼心不改
光天化日下又出来“作妖”
他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
怎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这名“老贼”被民警三次“请”进派出所
近日,津市市公安局汪家桥派出所接到龚某报警称放在自己仓库的六瓶“白金壹号”酒被偷。接警后,民警赶到案发现场,对现场进行勘查以及调取周边视频监控、走访摸排,通过调取周边监控发现该男子趁超市仓库卷闸门未关,顺手牵羊盗窃酒水,民警很快锁定盗窃嫌疑人。
民警根据追踪嫌疑人行动轨迹掌握嫌疑人住所后在其住所附近进行蹲守,于11月13日在津市一桥附近将嫌疑人田某抓获归案,经讯问,67岁的盗窃嫌疑人田某某系津市本地人,一直靠做零工维持生计,平时就有些小偷小摸的行为。目前,嫌疑人田某某已被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经民警查询发现,盗窃嫌疑人田某某是一位有过多次盗窃经历的“老贼”,他于2016年12月28日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2018年8月1日因犯盗窃罪被津市市法院判处3个月拘役。
其实,办案民警对田某某并不陌生,可以说是公安局的一位“常客”,早在去年6月,田某某曾独自骑自行车寻找目标,在银苑路小厨当家餐馆附近,趁受害人外出扔垃圾的间隙,偷偷潜入店中迅速将受害人的腰包盗走,并在逃离作案现场后,换上事先准备好的“伪装”企图蒙混过关逃脱法律的制裁,谁知田某某这种“偷梁换柱”的行为早已被办案民警的“火眼金睛”一眼识破,怎知在多次盗窃被处罚后,田某某依旧贼性不改,依然不断实施盗窃。
津市市公安局将继续以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目标,发挥主力军作用,持续聚焦违法犯罪行为,无论案值大小全力追赃,同时提醒广大市民:临近年底自身财物要做好防范措施,一定要妥善保管,不要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一旦发现可疑人员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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