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郭茅巴老曹”,这是官方评定的大师级近现代作家排序,鲁迅既不是“同志”,又去世于49年以前(五人中唯一),他为什么有资格力压郭沫若、茅盾、巴金、老舍、曹禺堪当魁首呢?
这个问题,或许可以从鲁迅拒绝接受诺贝尔奖提名一事中找到答案。

诺贝尔奖是世界公认的领域内最高奖项,诺贝尔文学奖更是全世界文人作家的最高理想。早在1927年,瑞典探险家斯文·赫定就曾打算将鲁迅纳为诺贝尔文学奖的候选人,并通过刘半农征求鲁迅的意见。
作为中国文坛领袖,有机会被提名诺贝尔文学奖,这无疑是无上的荣誉,但鲁迅却断然拒绝了,对此,国人纷纷表示不解,鲁迅为什么不愿意为自己争名、也不愿意为祖国争光呢?

对此,看看鲁迅自己怎么说。1927年9月27日,鲁迅在写给好友邰静农的书信中说:“九月十七日来信收到了。请你转致半农先生,为我,为中国。但我很抱歉,我不愿意如此。”
至于原因,鲁迅也给出了正面回应。“诺贝尔赏金,梁启超自然不配,我也不配,要拿这钱,还欠努力。”首先,鲁迅谦虚地认为自己还“不配”拿诺贝尔奖,并以荷兰作家凡·伊登为例,说他还没得诺贝尔奖,“我”就更不配,因为“我”写不出《小约翰》那样的优秀作品。(注:鲁迅曾翻译过《小约翰》,并对其作者凡·伊登深表钦佩。)

但是,自谦并非鲁迅拒绝诺奖提名的最主要因素,他的境界更高,他的立意更远。
“我觉得中国实在还没有可得诺贝尔赏金的人,瑞典最好是不要理我们,谁也不给。倘因为黄色脸皮人,格外优待从宽,反足以长中国人的虚荣心,以为真可与别国大作家比肩了,结果将很坏。”

也就是说,鲁迅拒绝诺奖提名的最主要原因是不想靠着“中国人”三个字占便宜,更不想因此助长中国人的虚荣心,让国人因此认为自己很了不起,认为中国的作家已经可以与国外的大作家相提并论了。鲁迅这并非妄自菲薄,而是想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因为当时的中国,确实还不是自鸣得意的时候。
鲁迅的思想境界早已超出了一般的文人思维,他完全摒弃了个人利益,完全是为了中华民族而奋斗,这种精神是其他作家无法比拟的。

我们知道,身为作家如果想千古留名必须得有作品,而且最好是长篇小说。但是鲁迅终身笔耕不辍,却只有《呐喊》、《彷徨》两本短篇小说集,其他大多都是杂文。其实,鲁迅也曾构思了一部长篇巨制,反映的是四代知识分子的命运悲歌,但最终并没有完成。因为,鲁迅的目的不是扬名立万,而是用自己的杂文唤醒沉睡的国人。
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鲁迅的伟大不是文字的伟大,而是精神的伟大,或许有一天他的文字会褪色,但他的精神终将永垂不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