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9月12日讯,近日,伊犁金融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剑指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分公司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是: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或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销售宣传管理不到位。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伊犁金融监管分局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分公司警告并罚款50.1万元,对贾善忠、苏龙、马雅琪警告并罚款合计1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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