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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还能打球?法院判赔700000元!

滴滴还能打球?法院判赔700000元!
2020年10月28日 14:35 新浪网 作者 正商参阅微博

  近日,北京知产法院一审判令滴滴打球公司停止侵权、停止使用包含“滴滴”字样的企业名称,并赔偿原告损失70万元。

  滴滴还能打球?

  据知产北京消息,被告滴滴打球公司未经许可,在手机应用程序、微信公众号、网站、公司装潢等处大量使用包含“滴滴” 、“DiDi”文字的“滴滴打球管家”等标识,并提供高尔夫球、搏击、卡丁车等活动场地预定、教练课程预定及教学预约、文体培训、举办体育赛事等服务。

  2016年3月31日,被告甚至还将企业名称由某信息咨询公司直接变更为“北京滴滴打球管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两原告小桔公司、嘀嘀公司认为,滴滴打球公司侵犯了其享有的“滴滴”驰名商标合法权益,故诉至北京知产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权、停止使用包含“滴滴”的企业名称,并索赔300万元。

  法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经审理,北京知产法院认为,滴滴打球公司的行为,极易使相关公众误认上述服务系“滴滴”商标所有人提供或与其存在许可使用、关联企业等特定联系,属于“误导公众,致使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情形,侵犯了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同时,滴滴打球公司在明知涉案“滴滴”商标知名度的情况下,将企业名称变更为“北京滴滴打球管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并进行商业使用,其攀附“滴滴”品牌知名度的主观恶意明显,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构成不正当竞争。

  最后,北京知产法院判令被告停止涉案商标侵权行为、停止使用包含“滴滴”字样的企业名称,并判令赔偿经济损失和合理开支共计70万元。双方当事人均未提起上诉,该判决已生效。

  多起商标纠纷引热议

  近日,B站起诉D站、今日头条起诉“今日油条”等事件也持续引发关注。

  

  

  四川方策律师事务所律师纪师俊曾表示,商标侵权行为,即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擅自在相同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妨碍商标注册人行使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她建议大家应对自己的商品品牌及时向国家商标局依法申请注册,提升自己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保护商标权利从我做起。

  来源:中国青年报(文:陈垠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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