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便利店也可买药了。
近日,从北京市药监局获悉,目前北京市取得经营板蓝根、电子血压计、医用防护口罩等乙类非处方药和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服务资质的试点便利店共58家,主要集中在物美、京客隆、屈臣氏等连锁便利店企业。
资料图。中新社发 泱波 摄
2019年,试点在50家连锁便利店为市民提供板蓝根、电子血压计、医用防护口罩等乙类非处方药和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服务,被列入北京市政府年度重要民生实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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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2018年10月,北京市商务委联合多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便利店发展的若干措施》,规定连锁便利店可按有关标准申请零售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申请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的可由企业总部统一配备质量管理人员。
同年12月,京客隆成为第一个试吃螃蟹的企业。截至目前,物美、京客隆、屈臣氏等连锁便利店企业已有共58家店铺可提供售药服务,可为北京市民提供板蓝根、电子血压计、医用防护口罩等乙类非处方药和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服务。
非处方药是指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不需要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消费者可以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的药品。其特点是安全、有效、方便、质量稳定。
非处方药又进一步根据安全程度分为甲类非处方药和乙类非处方药,其中乙类非处方药的安全性相对较高。
北京物美便利店/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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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发文:
鼓励“便利店卖药”全国铺开!
国务院下发文件,加快便利店售药布局,接下来,除了北京,全国各地都要鼓励便利店售药了。
8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20条稳定消费预期、提振消费信心的政策措施。其中,明确提到要加快连锁便利店发展,开展简化烟草、乙类非处方药经营审批手续试点。
换句话说,便利店卖药,要在全国加速推进了。
据悉,便利店卖药法律上并无禁令,早在1999年6月出台的《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里就指出,“经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其它商业企业可以零售乙类非处方药。”
但是,由于药品零售企业审批的特殊性,也就直接将一批非药品零售企业挡在门外。比如:过去一家便利店要增加售药业务,就必须获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单单这两张证书所需材料及审批时间就能让一般企业不敢审批。
如今,国务院发文要求开展乙类非处方药经营审批手续试点,这也意味着国家打算进一步放开便利店的经营范围,为更多群众购药提供方便。
来源 | 央视财经、经济观察网、中国新闻网、新浪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