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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住房公积金提取,利好值得期待

军人住房公积金提取,利好值得期待
2020年08月08日 21:51 新浪网 作者 三剑客

  剑客枫 三剑客

  图:大唐 copyright©三剑客

  前几天,和几位干部聊天,问到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的事情,身边有一位干部在老家用商业贷款买房了,这几天他想再买一套房,在问到是否可以用部队公积金贷款买房时,负责清房工作的财务李助理说:“这个主要看单位,原则上部队住房公积金贷款只针对首套房。”

  另一位王助理说:“如果你的首套房过户到你父母或配偶名下,是可以用公积金再贷款买的。”

  “还不如把军人的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随每个月工资发放呢,提取多香啊。””一旁的上士小刘说。买个房,贷个款,用什么方式贷款,成了很多军人“房奴”目前生活下的现实状况。

  1992年我军住房公积金制度从政策理论上确立,1994年原总后勤部发布《军队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规定》,明确了归集办法和条件,1995年军队公积金归集标准与个人基本工资脱钩,之后还有许多次的调整变化

  但从某种程度上讲,军队一直没有建立起真正的住房公积金,也在数量与使用上与地方公积金差距较大。

  地方公积金采取的是“实账实款”形式,而军队公积金是“实账虚款”,从现行的政策来看,军队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目前采用“空账”运行方式,即个人账户属于挂空账户,只按月登记个人归集信息,不存入对应金额,官兵在转业安置,退役后按最终职级一次性支取。

  “空账”运行的做法,使得军队住房公积金变成了退役时才能住房支取的一笔资金,服役期间是不可以支取的,显然与实际军人在住房、购房中遇到的问题有一定的差异,更加不能更好的鼓励住房消费的作用。

  近期,有消息称,下一步军人的房补,具体是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还是军人的租房补助,随工资卡每月发放呢,不得而知。

  但是有观点认为:“住房公积金和房补能实体化,我宁愿不涨工资。”说出了官兵对住房公积金实账实销的渴望。

  现行公积金政策实质上是由军队协调银行给予的和公积金相同利率的信用贷款,跟实际上地方的公积金有很大的不同。这也就导致了为什么会出现退役后住房资金还银行,贷款审批时间长的原因,因为它实质上是由军人的信用做担保的。

  解决公积金问题其实也好办,把现行军人公积金全部纳入地方,原有的住房资金冻结,退役或者按老的标准使用时再取出,这样一来首先资金量不会一下过大军费难以承担,二来新的增量也能保证大家跟地方一样正常使用

  军队住房公积金改革的方向,短期看是要减少审批程序和时间,能够让更多官兵在需要的时候用上公积金买房;长期看是要与地方公积金接轨,享受地方公积金的一切权益,即既可以享受较高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也能用来抵扣房贷。

  军人住房公积金,何时可以提取?

  (1)退役时统一结算和提取

  军人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通常是在军人退役时统一结算和提取。因为军队的公积金没有和地方的挂钩,所以只能在退役办理退役费结算时,同步办理提取手续。

  具体提取流程: 将军人住房资金(住房公积金与住房补贴)直接计发给个人的对象,主要包括复员的军官、文职干部和军士,以及已购买住房的转业军官、文职干部和军士。对于尚未购买住房的转业军官、文职干部和军士,在其离队腾退军产住房后,从个人住房资金账户中划转给地方接收单位或者指定的银行账户。

  对于划转给地方接收单位的转业且未购房的军官、文职干部和军士,提取住房公积金需在退伍时开具离职证明(退役证明),然后携带退伍证明去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

  (2)腾退军产住房

  参加住房公积金归集的军人,在职工作期间购买、建造、翻修自有住房的,在腾退军产住房后,经批准可以领取个人的住房公积金,并继续参加住房公积金的归集。

  但是这里需要说明一下,规定中要求腾退军产住房后方可批准领取,也就是意味着前提条件是不再享受军产住房,有的单位实施的时候就会一刀切要求不再享受军队住房待遇后方可申领,但实施起来也是较为复杂。

  单位小A,是一个来自普通农村家庭的军士,当兵12年,结婚2年,孩子1岁。去年在老家买了一套房子,他一个月有八千多的工资,用商业贷款首付20万,每月还贷3200元,剩余5000的开支,每月家庭开支4000多,几乎留存余额太少

  他每个月的工资单显示,每月基本住房补贴在1000左右,每月住房公积金1000元左右,如果可以月供,至少可以减少一笔开支,缓解经济压力。

  当前,军人购买首套房可以享受与地方同等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但是有一点存在的就是每月的住房公积金不能与地方人员一样用于偿还月供。

  而退役时,所在单位会将账户上累积的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直接转账到你所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协作银行,用于偿还剩余贷款本息,也就是强制性提前还款

  对于大多数人住房公积金国家最有效果的办法就是一步到位,一是和地方接轨按月支取。二是直接工资和住房补贴直接随工资一起发放补贴每月房贷还款。

  在地方上, 现在很多用人单位不仅会为公司在职员工缴纳五险,还会缴纳五险一金,公司和个人缴纳比例需要一致。缴纳后个人会有住房公积金账户,可以在账户中看到缴纳记录以及余额,住房公积金主要用于购房贷款,个人最高可以贷款50万元,贷款利率低于商业贷款。

  大家都知道公积金可以用来支付一部分房贷,但是如果你没有买房的打算,那么你的公积金会一直存在你的公积金账户里,这不得不说是一种浪费。其实当你有地方要花钱的时候,这笔钱是可以拿出来用的。

  从目前的政策来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并没有存入金额、分账管理,也不计算个人存款利息,也就是说退役时才能领到账面所显示的资金,不仅仅丧失了资金的时间价值,也要承担通货膨胀带来的货币贬值,实际上对军人的实际利息有受损。

  以下是几点建议,仅供参考。

  (1)调整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贷款数额。

  建议贷款审批通过的人员,还贷期间公积金住房补贴两者数额之和低于月贷款数额的,公积金住房补贴以工资形式单列发放,高于月贷款数额的,按照月贷款数额以工资形式单列发放,差额继续挂账。

  (2)建议允许商业贷款转公积金,以前是没有政策不让公积金贷款,只能被迫商业贷款,现在可以享受公积金贷款。

  (3)建立“实账实款”的管理账户模式。采取“实账”运行,每月有到期现金流,属于军人个人支配,军人家庭可以根据收入情况,按规定灵活支配使用。

  (4)创建“两位一体”的缴纳方式。实行单位和个人“两位一体”按比例共同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按照个人从月工资中扣缴20%,单位比例补助20%,扣缴数额与补助部分一并汇入到个人账户中。个人账户资金可以留存用于住房补贴,也可以用于购房贷款月供。

  (5)加大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惠及力度,军队住房公积金贷款低于同期商贷利率。军队住房公积金,从顶层设计上看,是为了更好的惠及军人,那么,有理由相信,随着军改的不断推进,军队住房公积金也会更加贴近官兵需求,让广大的官兵普惠。

  退一步来说,既然已经有一定金额的公积金贷款政策,与其接轨地方困难重重,不如将平时的住房公积金统一归纳为住房补贴单列随工资发放,这样既显得尊崇,又皆大欢喜彼此方便,期待军人住房公积金,步子再大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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