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麓山风景名胜区“新规”出炉,这些行为已入罚则

岳麓山风景名胜区“新规”出炉,这些行为已入罚则
2026年08月24日 19:34 新浪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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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旅长沙

  《岳麓山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

  (2026年修正)

  长沙人最爱的后花园——岳麓山风景名胜区,最近迎来一轮“硬核”法治升级。新修正的《岳麓山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已落地实行,新条例不绕弯子,直指日常游览中那些“司空见惯”却隐患重重的事儿。挑重点、讲白话,一条一条说明白。

  车

  不能随便开

  麓山景区和橘子洲景区内,除消防、救护、施工作业、巡逻、环卫车辆以及景区环保观光车外,禁止其他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行驶。

  景区工作车辆和进入景区公共停车场的车辆,须按规定路线行驶,并在指定地点停放,严禁在景区内从事载客游览等经营活动。

  景区公共停车场必须依据总体规划设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

  野爬、违规骑行

  依法予以禁止

  新修正条例明确禁止擅自进入景区未开发、未开放区域进行游览、攀爬、越野等活动。山地越野、崖壁攀爬,不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更严重破坏植被和地形地貌。

  禁止在景区内进行山地越野骑行等破坏风景名胜资源或影响人身安全的行为。

  倒票、发传单

  明令禁止,违者必究

  禁止伪造、变造或者倒卖景区准入凭证,扰乱景区管理秩序。

  发传单?在景区——这一行为已被依法明令禁止。

  景区不是生意场,更不是广告位。

  商拍、摆摊

  公平准入,违规必罚

  在已建成的景区内进行经营活动,应当由岳麓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采用招标等公平竞争的方式确定经营者。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并在指定的地方文明经营。

  擅自在已建成的景区内从事摆摊设点、照相摄影、游艺娱乐等经营活动,扰乱景区管理秩序的,由岳麓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火

  真的不能随便点

  新条例明确:严禁在禁火区内吸烟、生火、野炊、烧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严禁燃放孔明灯等带有明火的空中飘移物。上述行为极易引发火灾,违者依法严肃处理。

  垃圾

  不是一扔了之

  乱扔垃圾看似小事,实则违法。新条例明令禁止在景区内乱扔垃圾。

  请将垃圾投入指定容器,景区整洁靠每个人自觉维护。

  景区的宝贝

  动不得

  岳麓书院、爱晚亭、黄兴墓、蔡锷墓、毛泽东青年艺术雕塑等重要人文景观,均已划定保护范围或设置保护标志。

  严禁砍伐或擅自移植古树名木、珍稀植物。

  刻划涂污景物或者景区公共设施,损毁或擅自移动界桩、界碑、标志、标牌、座椅、垃圾箱等公共设施,均属违法行为,依法追究。

  科技加持

  提升保护效能

  管理机构将加快智慧景区建设,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手段提升监管水平,确保保护工作可持续推进。

岳麓山风景名胜区

  规矩是约束,更是守护。文明游览,方不负这片山水、湖湘风骨。

  来源丨岳麓山 橘子洲旅游区

  编辑丨刘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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