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客户端

女子要求前夫支付儿子培训费遭拒,苦学8个月通过司法考试起诉对方,专家称“培训费”问题系立法空白

女子要求前夫支付儿子培训费遭拒,苦学8个月通过司法考试起诉对方,专家称“培训费”问题系立法空白
2023年10月26日 11:32 新浪网 作者
avatar
常叔游记 微博安阳同城大使 寻味安阳超话小主持人 资讯视频自媒体

  #女子苦学8个月过法考当律师告前夫#【女子要求前夫支付儿子培训费遭拒,苦学8个月通过司法考试起诉对方,专家称“培训费”问题系立法空白】#离婚后男子拒付儿子培训费被诉# 2013年3月,柳芳与汪俊(均系化名)在重庆市沙坪坝区民政局登记结婚,第二年1月儿子出生。在儿子出生10个月时,他俩协议离婚。根据协议书儿子归柳芳抚养,汪俊每月支付2300元抚养费,“学习和医疗费用由女方负担40%,男方负担60%。”柳芳介绍说,儿子如今10岁了,兴趣爱好比较广泛,培训班全年费用大约2万元。“2022年7月份,我经济比较困难,遂和汪俊沟通,希望分摊这笔开销,他不同意。”柳芳因此萌发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问题,但“咨询了一些法律专业人士,都称起诉的话没有先例。”

  为此柳芳苦学8个月通过司法考试,今年7月,柳芳拿到《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后,立即将前夫汪俊起诉至重庆市沙坪坝区法院,自己当律师状告公务员前夫。10月11日,此案在沙坪坝区法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柳芳称,庭审时她和贾仕艳律师明确提出的诉讼请求是,要求前夫支付2014年11月至2023年10月10日期间儿子的学习费用53624.4元中的60%即32174.64元及相应利息。但汪俊的代理律师说,汪俊已支付学校的学费以及义务教育中学校的费用。对于原告柳芳所称的国际象棋班等费用,不在重庆市教委规定的课后延时服务费内容里,其属于兴趣班,由她自行选择,该费用应由她负责。据悉,法官当天没有对庭审结果进行宣判。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陈昱称,柳芳起诉所称的学习费用是否包括兴趣爱好产生的校内外培训费,这个在立法上系空白,作为重庆市渝北区政协委员,他们正向相关部门提修法建议,希望将校内外培训费明确纳入学习费用。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申晓渡

  

特别声明:以上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观点或立场。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表后的30日内与新浪网联系。
来自于:河北
权利保护声明页/Notice to Right Holders

举报邮箱:jubao@vip.sina.com

Copyright © 1996-202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