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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制度体系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数字经济制度体系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2022年04月06日 10:48 新浪网 作者 燕赵聚焦

  数字经济蓬勃发展,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等技术创新引发的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方式的转变,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新动力和新途径。近年来,无论是大型传统企业的数字化转型,还是新型网络销售平台的崛起,都印证了数字经济是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后的主要经济形态。

  对于这种新的经济形态,人们在享用其带来的经济效益的同时,如何从制度体系建设层面为其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刘西友同志的这部新作——《新治理:数字经济的制度建设与未来发展》适时推出,不但梳理了数字经济的发展脉络及其在世界范围内的发展现状,还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角度探讨了数字经济制度体系建立的可行性,重点分析了数字经济制度体系建设的理论基础、面临的问题、国际背景及发展前景。

  数字经济制度体系建设的必要性

  技术创新对制度变迁和经济增长都具有重要作用,而制度变迁影响有效需求、要素投入、经济结构和科技创新。但一般来说,制度只能在一段时间内保持稳定,其结构性的功能并非永久地发挥作用。适用于农业经济和工业经济的制度体系,并不能完全满足数字经济的发展需求。数字经济生产模式、产业结构和市场运行模式的改变,将打破既有的制度均衡,新的数字经济制度往往随着非均衡的产生而出现。

  比如,近年来,技术创新提升了某些高科技企业的利润率,像苹果、微软、亚马逊等企业盈利能力强,其所聘用的员工的薪酬也水涨船高。但是,其余数量巨大的企业和员工的收益占比日益降低。那么,如何避免技术垄断,化解传统劳动力制度与新型经济形态发展之间的矛盾?刘西友同志认为,需要主要从建立法律救济措施的规则基础,以及提升司法救济功能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方面加强监管。

  总体来说,数字经济制度体系具有整体性、多元性、互动性、不完整性和演化性等特征。需要我们从各个角度逐渐细化和完善,保证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

  我国数字经济制度体系建设之路

  今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完善数字经济治理,释放数据要素潜力,更好赋能经济发展、丰富人民生活。”这是继2017年首次将“数字经济”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后,第四次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数字经济”。从2017年的“促进数字经济加快成长”,2019年的“壮大数字经济”,2020年的“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到今年的“完善数字经济治理”,这种渐进式的表述变化,体现了数字经济从野蛮生长到协同发展的成长历程。

  当然,正如《新治理:数字经济的制度建设和未来发展》一书中所述,我国数字经济制度体系建设还处于初级阶段,在很多层面还处于探索阶段,从提升数据安全、缩小数字鸿沟、改善就业结构、完善共同富裕理念等方面,借鉴数字经济的国际发展历史和现状,刘西友同志给出了参考性意见,对政策体系研究者和企业战略规划者都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数字经济制度体系的未来发展

  刘西友同志认为,持续优化发展数字经济的制度环境,需要同时发挥制度体系的激励和约束功能。一方面,响应数字经济参与主体的激励需求,适度扩大数字经济制度激励发挥作用的范围,在产权制度、规划制度、创新制度和开放制度等方面,增设和完善具体而多元的制度措施。

  另一方面,在发挥数字经济制度激励功能的同时,切实发挥税收征管制度、公平竞争制度、测度考核制度和安全保障制度等数字经济约束制度的规范和引导功能。此外,在构建数字经济体系的同时,还应忽视技术的发展。技术创新引发制度创新,同时也需要制度支持,两者是相互收益、彼此制约的关系。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在各自发力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同时,将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制度体系的运行过程,推动数字经济制度体系流程再造和模式优化,成为提高数字政府建设水平、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的重要推动因素。

  

  书名:《新治理 :数字经济的制度建设与未来发展》

  作者:刘西友 著

  出版社: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

  上市时间:2022年3月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 研究员 梁云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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