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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出台精神文明建设地方性法规

泰州出台精神文明建设地方性法规
2019年11月20日 07:20 新浪网 作者 新华报业网

  中国江苏网11月20日讯 18日,泰州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泰州市文明行为条例》立法情况。作为该市首部精神文明建设地方性法规,《条例》将于2020年1月1日正式施行。

  2015年2月泰州市创成全国文明城市,2017年蝉联全国文明城市。为进一步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实现文明行为建设的常态化、长效化、法治化,该市制定出台了《泰州市文明行为条例》。

  据介绍,该《条例》共六章五十七条,对健康生活、公共秩序、环境卫生、交通、旅游以及乡村环境、饲养宠物等方面的行为进行了规范与管理;以立法形式鼓励公民参与见义勇为、无偿献血、慈善公益、志愿服务等活动,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推进文明城市建设的良好氛围;同时加大对不文明行为的处罚力度,创设了关于乱发广告、高空抛物、广场舞扰民、不文明饲养宠物等方面的罚则,督促公民自觉践行文明行为。 (赵晓勇 卢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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