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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即时显示过路费信息 南京律师状告ETC获车主力挺

不即时显示过路费信息 南京律师状告ETC获车主力挺
2020年01月20日 09:21 新浪网 作者 新华报业网

  不即时显示过路费信息 南京律师状告ETC获车主力挺

  【收费站不显示通行费 ETC公司成被告】

  状告ETC公司的律师是江苏润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崔武。他说,2019年10月,他给自己的小轿车安装了ETC。

  2020年1月份以后,崔武律师发现,每次通行的时候,收费站都不显示通行费,也不显示账上还有多少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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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武律师认为,ETC公司这样做,侵犯了自己作为一名消费者的知情权。2020年1月16日,他向南京栖霞区法院提交了起诉状,状告ETC公司,也就是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崔武律师请求法院判令ETC公司立即整改,使他每次通过收费站时,能从电子屏获知具体收费信息。

  崔武律师认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在接受商品或者服务的同时,应该要知悉商品的有关信息,这其中包括价格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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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元旦后,不少车主都已经发现,车辆通过收费站时,电子屏不再显示收费信息。对此,一些收费站的解释是,系统正在升级、尚未完善。ETC公司也回应称,通讯费查询预计要到2020年2月10日之后。

  对此,崔武认为,ETC调整升级,不能作为侵犯消费者权益的一个理由。如果说系统在升级,可以换其他方式告知,比如说给消费者发一个短信,及时发一个短息告知本次通行收费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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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起诉ETC获网友、车主支持】

  对崔武律师起诉ETC公司的举动,不少网友和车主都明确表示支持。

  车主们大都认为,消费者有权知道自己消费多少钱,自己付了多少过路费,最起码自己要心里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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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学专家:ETC系统改革需要公众包容】

  收费站不显示收费金额是否侵犯了车主的知情权,法律界也有不同的看法。东南大学交通法治与发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顾大松表示,除了收费站电子屏显示之外,车主通过账单查询等手段也能获得收费信息。后者也能保障车主的知情权。实质上,这是知情权的基本保障和充分保障的差异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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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大松还提到,ETC系统更新,需要一个磨合时间;目前出现的种种问题,交通部已经多次正面回应,并在着手完善。从长远看,推广、更新ETC系统,最终会方便车主,提高通行效率。

  顾大松呼吁社会公众,更多给现在这些改革者留一些空间,更多包容的余地。

  推进ETC系统改革,还得多倾听各方声音

  就在这两天,媒体报道了交通部的最新回应:ETC不显示全程车费的问题已经获得交通部的重视,交通部已经印发通知,保障公众及时获得通行费信息,同时研发相关设备,恢复在收费站实时显示通行费信息。新生事物在诞生初期出现问题在所难免,如何面对、解决这些问题,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法,就是多多听取各方的声音,无论是车主抱怨,还是律师起诉,他们都是通过自己的方式和渠道表达声音。ETC系统的完善离不开这些声音,也希望这些声音能让ETC系统越来越好。(张清 章健)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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