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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消保委已对12216家企业公示

江苏省消保委已对12216家企业公示
2020年05月27日 09:30 新浪网 作者 新华报业网

  5月24日,全国政协常委、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甘霖在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二场“委员通道”上表示,消费投诉公示制度还需要加大力度、全面推行。我省情况如何?据悉,江苏省消保委已对省内12216家企业进行公示。

  已对省内12216家企业公示

  5月24日,甘霖在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二场“委员通道”上说,放心消费的难点是消费维权。要补齐社会共治不足这个短板,需要创新维权机制,要走监管的群众路线,政府建立消费投诉公示制度,把分散的投诉信息集中晒出来,让全社会来共同监督。下一步,消费投诉公示制度还需要加大力度、全面推行。要拓展线上线下公示渠道,聚焦投诉集中企业及多发易发问题,部门联动形成合力,让信息更公开、市场更透明、消费更放心。

  江苏省消保委人士介绍,2019年下半年,江苏省消保委“智慧315”经营主体消费信用指数正式在微信公众号上线。目前已对省内12216家企业按照投诉数量、调解成功率等维度进行分析公示,效果良好。投诉信息公示系统上线以来,各企业均能积极配合,截至2020年4月,省消保委“智慧315”平台和解成功率已提升至约90%。

  有助于消费者个体维权

  省消保委人士介绍,目前,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消费维权五大途径,其中运用最广泛的是向消保委组织或行政部门投诉。但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很多消费者并不知道投诉多发问题以及如何维权。而推行投诉信息公示系统,将有利于发挥三方面的作用:

  首先,有助于消费者个体维权。实行消费投诉公示后,商家所有的问题都会暴露在阳光下,由消保委调解。在这种情况下,相信会极大提高和解或调解效率。其次,有助于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引入消费投诉公示制度后,广大消费者参与进来,能够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大大降低消费者的试错成本,减少“入坑”概率,对关注度高的如预付式消费、汽车房产等热门领域问题都会有更直观感受,维权也能事半功倍。

  此外,有助于起到消费教育与引导作用。有了消费投诉公示后,榜单一目了然,投诉量、处理方法等都有了标准,消费者对自己的诉求能够更好地把握。另一方面,投诉集中、负面消息缠身、口碑不佳的商家自然也步履维艰,会被市场抛弃。

  承办业务能力必须提高

  据了解,过去五年,江苏省每年的消费投诉约12万-13万件。下一步,省消保委在完善企业投诉量公示之外,还要探索投诉个案内容公示。同时提升投诉公示效率,通过向相关行政部门、法院、检察院、公安系统发送警示等方式,提高对经营者的震慑力。

  省消保委人士提出,要真正发挥消费投诉公示作用,处理消费投诉承办部门的业务能力必须提高,必须保证处理投诉依法、客观、公正,处理过程、法律依据必须明示。省消保委也将致力于提升全系统维权技能,呼吁投诉双方摒弃舆论暴力、道德绑架等不依法、不公正的维权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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